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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 ||||||||||||||||||
2014-09-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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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及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费共计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对口单位,及开展法院各项培训,调研,现场会议等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59万元,用于按规定更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所需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截止2013年底,仁寿县人民法院车辆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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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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