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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4-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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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组建成立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   

2.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以“食品药品安全月”、“三进”活动为载体,丰富政务网站,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和业主、从业人员主体责任继续教育;  

3.全面履行新职能,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摸底调查,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4.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示范建设,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药品生产经营环节打造8-10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3-5个食品药品示范乡镇,以点带面提高全县食品药品总体水平;  

5.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  

6.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公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  

7.加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比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食品药品行业不正之风;  

8.加强食品药品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人员编制103人,实有人员84人。下属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有文林城南、文林城北、视高、富加、汪洋、钟祥、龙马等7个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药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6.5万元。相应安排2014年预算总支出65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万元,医疗卫生6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县食药监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60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4万元,行政运行经费35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万元,药品事务40.0万元,化妆品事务15.0万元,医疗器械事务15.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70.0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7.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2.8万元。   

  
附件【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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