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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档案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14-10-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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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仁府办发〔2002〕36号)文件”规定,设立仁寿县档案局,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档案工作履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负责全县档案人员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县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组织工作。 4、依法保管、保护、鉴定和利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编辑、公布档案史料。 5、负责各单位年鉴撰写的组织、指导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半的有关事宜。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创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 2、接收10个县级部门的档案入馆及数字化管理; 3、编纂及出版《仁寿年鉴2014》。 二、部门概况 档案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档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6.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5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6.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6.7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99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4.5392万元,其他支出150.346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档案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国档案抢救、接收部门档案入馆及数字化管理项目、编纂及出版《仁寿年鉴2014》、档案保管保护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安排资金100.8万元,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46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及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3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离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77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84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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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档案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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