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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 ||||||||||||||||||||||||||||||||||||||||||||||||||||||||||||||||||||||||||||||||||||||||||||||||||||||||||||||||||||||||||||||||||||||||||||||||||||||||||||||||||||||||||||||||||||||||||||||||||||||||||||||||||||||||||||||||||||||||||||||||||||||||||||||||||||||||||||||||||||||||||||||||||||||||||||||||||||||||||||||||||||||||||||||||||||||||||||||||||||||||||||||||
2015-04-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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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做以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省、市安全监管局做好中央、省、市在仁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作。 9.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安,坚持隐患管理,坚持强化基础,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强化培训,治理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激励政策。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深化“安信工程”,推进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县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五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工伤费率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建设项目源头安全管理。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设施措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启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严格“三零”工作法,实施隐患常态化管理。建成全县统一的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实施隐患排查、登记、上报、治理、监管、销号闭环管理。县财政要加大对公共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严格重大危险源监控。 5.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专家和专业服务机构在安全评价、教育培训、检测检验、安全科技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作用。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科技,强制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县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至少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市矿山救护队的作用。 7.完成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强化安全生产基层。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要按规定配齐监管执法人员。各工业园区要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专职监管人员,配齐监管装备,强化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要建立完善辖区内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推行重点工业乡镇、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重点乡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加强乡镇交管办规范化建设,设立公共服务岗位,每个乡镇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重点村设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 2.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工程”。支持虞丞乡、龙正镇等2个乡镇启动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抓好大化镇、满井镇等2个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争取建成1个省级安全社区。对文宫镇已建成的省级安全社区,实施持续改进项目。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着力培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从严执法的监管执法队伍。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转变作风,扎扎实实、脚踏实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督执法机制,改善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条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1.深化专项整治。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按要求关闭不符合要求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校车、建筑、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旅游、民爆物品、水务、学校、商贸、森林防火、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2.深入推进“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和治理煤矿、非煤矿山等11大行业8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四个一律”。每季度确定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辖区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以矿山采选、建筑施工、水泥生产、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落实两检一报。积极创新职业健康监管方式,试点政府购买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4.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整治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各类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5.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渠道。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员参与,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六进”活动。开展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宣传画等阵地建设。 2.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岗”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小手拉大手”活动。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尽职企业、操作手、管理者、监管者三落实评选活动。开展全国全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4.鼓励支持机动车驾驶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党政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和政策环境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3.加强督查考核。县级纪委监察、组织、督查、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履职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乡镇和单位以及监管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突破控制指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机构3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417068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70682元。相应安排支出4170682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354151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4312元,医疗卫生177327元,住房保障24753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安监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970682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经费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瓦斯监控中心的网络费,日常机械的维护费以及上叫市上矿山救护队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4151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以及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等支出和全县瓦斯监控中心的网络费,日常机械的维护费以及矿山救护队经费和对驻矿安监员的考核。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1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离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327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24753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附件: 仁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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