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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委党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5-04-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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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委办公公室关于转发<仁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仁委办〔2002〕34号)文件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党校,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轮训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轮训、乡(镇)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 2.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公务员培训。 3.培训县内企业以及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4.科研工作。 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干部培训,完成各类干部培训11期; 2.科研工作,申报完成各级课题8项; 3.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委党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临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仁寿县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26.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51万元,其中:教育7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52万元,医疗卫生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仁寿县委党校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培训、科研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委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委党校为完成承担的培训、科研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干部教育支出70.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干部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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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委党校2015年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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