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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5-04-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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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相应贯彻实施意见和办法。 2.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广电媒,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3、加强与各级广电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工作。 4、加强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培养各类广播、电视人才。 5、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对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仁寿分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监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节目管理,提升节目采编制作能力。充分发挥电视台自身的传统优势,全力办好栏目,提升节目质量。 2、加大设备改造投入,做好播控中心的升级改造,确保节目播出质量。 3、建设全媒体平台,抓好新旧媒体融合。尽快建设网络电视台和手机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利用新媒体优势,主动融合新媒体,充分利用网络和各种终端平台,打通服务党政服务群众的大通道,占领全县舆论主阵地。 4、抓好内外宣传工作,制作播出新闻3200条,外宣中央台10条、川台100条、市台260条。 二、部门概况 根据仁委办(2012)61号文件,仁寿县广播电视台成立,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6名,内设7个机构,即办公室、财会室、总编室、新闻部、专栏部、技术播出部、新媒体运营中心。现有正式职工62人,临聘人员16人,离岗待退28人,退休职工25人,公益性岗位4人,共计13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电视台收入预算总额为4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7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电视台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捐赠收入、非财政性资金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电视台部门预算安排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电视台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电视台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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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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