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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5-04-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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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公安局。仁寿县公安局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政府组成部门,具有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活在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仅仅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落实“三大重点”工作(改革创新、法制公安、三化建设),不断深化“四项建设”(警务实战化、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仁寿实现新常态下的健康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概况 公安局内设机构编制4个,直属机构11个,乡镇派出所6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公安政法专线编制619人、工勤人员编制32人,实有人数为:公务员567人、工人29人、辅警及临聘人员337人、乡镇借调人员9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38.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38.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38.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716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05.74万元,医疗卫生28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公安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天网工程卡口建设、收教拘押场所项目、巡警岗亭项目、特警运行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8.7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行政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5.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88.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5.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改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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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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