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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04-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5-00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4-14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的法律、规章、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地方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总规审查工作。 

3、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方案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相关专业规划并审查报批。 

5、负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测绘市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选址工作。 

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规划的编制与执行;人防工程审批与管理;人防异地建设费的征收。 

7、负责规划档案管理,办理涉及规划的有关公示、公告、公布行为。 

8、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9、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测绘活动、人防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指导镇乡规划执法工作。 

10、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11、承办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1)启动并完成旧城控规及城市设计方案; 

(2)继续完善西北街规划改造和迎宾大道风貌改造方案编制; 

(3)启动县城绿地系统、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4)继续完善规划大会战成果; 

(5)完成文林工业园区15平方公里控规及城市设计方案; 

(6)启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设。 

2、全年目标任务 

城镇化率提高1.7%,力争达到2%;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4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4万人。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共有机构3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副局长2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纪委派驻(出)的纪检组长按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下属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事业编制9名(从县建设监察大队划转4名,从原县广电局收回的参公编制中调剂5名);下属6个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编制1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仁寿县城乡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6.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6.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管理260.2万元,医疗卫生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仁寿县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召开预审会、规划委员会、规划监督、规划执法项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城乡规划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城乡规划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26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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