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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法院2017法院预算编制说明 | ||||||||||||||||||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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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委办【2002】54号文件“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及仲裁机关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等。 2.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卫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于经济建设,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定纷止争促进发展为首任,全面开展审执工作 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仁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规范高效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进案件立、审、执、监、访良性运行;要加大对新业态利益性群体纠纷案件的研判,探索民商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要巩固审判质效、强化审判延伸、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2.以助推天府新区建设为重点,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民商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化解纠纷,保障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新区法律事务的调研,妥善审判涉及新区劳务、合同、拆迁安置等涉民生案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主动作为,确保新区建设稳步推进。 3.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抓思想建设。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定党的领导和共产主义信仰、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二抓教育培训。以法官职业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三抓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坚持“一岗双责”、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扎牢权力笼子,坚守廉政防线。 4.以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为契机,有序推进法院改革 继续巩固司法公开、立案登记、轻刑快办、诉访分离、人民陪审等改革成果;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在顶层设计、党委领导下,探索审判组织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充分体现审判职业特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动建立权责明细、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5.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落实司法为民理念 加强法庭建设,完善法庭安保措施;加快富加法庭建设,力争2017年年底投入使用,启动钟祥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讼。 三、部门概况 仁寿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47人,临聘人员55人。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寿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856.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56.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其中:一般公共安全1471.4万元,医疗卫生80.8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9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23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仁寿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有关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人民法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仁寿县人民法院为完成政府礼堂运行、退回案件预交人诉讼费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471.40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法院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行公业务经费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80.84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法院医疗保障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10.23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法院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46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法院养老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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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法院2017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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