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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工商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预算编制说明 | ||||||||||||||||||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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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结合企业信息公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仁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仁寿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法人库)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报告。 4、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6、承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 7、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和管理全县质量工作,承担全县产品(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2、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3、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1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窗口建设和保障,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做好新旧执照换发工作。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平台,完善“双告知”推送机制,努力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互认共享、限时办结”。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用好企业名称禁用库、限用库和动态库,进一步提高企业注册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确保3月1日与全省同步实行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继续推进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 2、坚持信用信息两维发力,创新监管机制。狠抓年报公示工作,确保年报信息公示数质并举,保持全省区县第一方阵。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方法,推行风险分类监管。落实《关于落实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异常名录”企业常态监管格局,强化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优化网监平台功能,进一步落实网店实名制,推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主体的自我管理。 3、坚持服务大局第一要务,增强发展质效。围绕新生小微企业和商务秘书公司、电商集群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扶持“新登记企业成长”、“新业态成长”等工程。督促园区企业建立完善商标品牌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机制,坚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并重,全力抓好仁寿县创建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县”活动,启动县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提升“仁寿品牌”核心竞争力。实施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民营企业找准定位,支持民营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做好融资登记服务和“小个专”党(团)建工作。 4、坚持维权安全多元共治,办好民生实事。围绕“全民共享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商品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强化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扎实开展指向性、针对性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售后维修等服务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推广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积极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从严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 5、坚持行政执法主业主责,规范市场秩序。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教育、电信、移动、金融、公交运输、钢材、房地产、能源、计量、农资等行业的清理整治,着手摸排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性严重、影响恶劣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继续深入开展“双打”工作,以“傍名牌”和高知名度、涉外和农产品商标品牌为重点,依法查处商标品牌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品牌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深化“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6、坚持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树立部门形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法治部门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准确行使行政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案件移送程序,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持续整治、加强督查,继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党政满意、上级主管部门满意、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满意、自己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切实治理“慵懒散浮拖”现象,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树立“经济警察、质量安全卫士”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232名,其中:行政编制180名、机关工勤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39名。实有在职人员201名,公务员162名、机关工勤人员10名、其他事业人员29名;退休人员168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45.6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4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4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行政管理项目、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9.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2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9.4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附件: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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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工商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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