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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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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4、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纵向医联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联体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二是推进急慢分治,以慢性病为切入点,以医疗联合体为依托,研究慢性病管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三是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提高三级医院疑难重症和三、四级手术占比,促进大型医院限量提质和优质资源下沉,通过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业务指导和远程会诊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和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柔性流动,推进优质资源和患者双下沉。五是进一步强化宣传,促进分级诊疗政策深入人心,引导患者分级就医。六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格局,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提升5%。 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根据《仁寿县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二是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持续实施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医院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探索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三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3、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保障用药需求,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控制药品采购占比不合理增长。二是严格监管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集中分类采购,推行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增加高值医用耗材挂网类别、开展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三是强化药械供应保障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阳光积分考核,坚持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定期通报约谈,保持药械采购阳光积分排名全市领先。四是坚持贯彻实施《仁寿县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办法》,落实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政策,提高药品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4、探索实施县域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一是明确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应发挥的作用。二是制定发展目标,各单位要依据各自功能定位制定各自的发展目标。三是完善管理体制,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强化督导,卫计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的督导。五是分类管理见成效,通过分类管理达到县级医院做大、中心卫生院做强、乡镇卫生院做好、民营医院做规范的目的。 (二)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1、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一是继续强化质控体系建设,健全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管理职能,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对质控中心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各质控中心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积极开展规范化培训、检查指导和医疗质量分析通报和公示,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三是各质控中心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医疗质量控制督导检查。 2、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强化等级创建和复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推进县人民医院通过三乙复评并加快创建三甲综合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通过二乙复评并加快创建二甲综合医院;鼓励运长医院、中鑫医院争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二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水平。2017年拟申报市级重点专科3个(县医院心内科、放射科,县中医院脾胃病科);省级立项在建重点专科3个(县医院肾病内科、ICU,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市级立项在建重点专科4个(县医院泌尿外科、骨科,县妇幼保健院产科、新生儿科)。三是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开展“县级名医”评选活动。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2017年拟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医德高尚、医技精湛、业内认可、群众称赞的名医20人,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的名医队伍,示范带动全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四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门诊医疗服务、住院服务、检验检查及药品服务、中医药服务等六个方面的能力,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3、持续改进医疗服务。一是继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预约诊疗制度,优化诊疗服务流程,落实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解决“三长一短”、“三少三久”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二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贯彻落实《眉山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探索药品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同级医疗机构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公示,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实施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约谈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选择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实行单病种付费。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个专业8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四是强化医疗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四项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医护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三基”培训,杜绝无资质人员从事卫技工作,严禁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未经准入而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行为,严格实施手术分级管理,强化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五是加强药事管理。巩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自费药、贵重药、进口药采购占比,建档立卡贫困病人原则上必须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械。六是进一步加强全县急救体系建设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加强对急救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急救车辆管理,规范急救程序,提高院前急救能力和院内急救水平,减少急救缺陷和纠纷。 4、强化医疗安全管理。一是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医疗投诉纠纷报告管理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安全管理,保持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医闹、伤医、杀医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协助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二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医院感染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医院感染监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规范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放射诊疗管理,认真开展院感管理培训,强化院感管理督导检查。三是提升合理用血水平,强化血液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开展血液全程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完成2600人次无偿献血目标任务。 5、强化城乡对口支援。一是引导县级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业,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基层医院服务。二是全面完成卫生计生对口支援任务,2017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仁寿运长医院分别对口支援武胜县人民医院、金川县妇幼保健院、开江县中医医院、金川县安宁乡中心卫生院、茂县土门中心卫生院,派驻人数分别为5人、2人、1人、1人、1人,各对口支援单位务必全面完成对口支援任务。三是切实做好县域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明确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目标,细化支援方案,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6、推动儿童医疗改革。一是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二是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有效应对高峰期儿童医疗需求,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扶持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的标准化建设,中医药集中服务区、中医馆的打造率达100%,营造医院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二是广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种以上,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5种以上,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三是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中药饮片从购进、入库保管、出库使用都做到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药。四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加强中医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补充基层卫生院中医人员,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推进中医药人才和技术技能型骨干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抓好师承工作和名中医带徒工作,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实效。 3、启动国家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各医疗机构成立创建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创建标准的培训和掌握,对照创建标准,查找差距,持续整改,确保2019年前通过评审。 4、强化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巩固县中医医院三级乙等创建成果,加强内部管理,狠抓核心制度落实,提升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四)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1、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将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眉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5年项目100%完工投用;2016年项目100%开工,90%完工,85%投用;2017年项目100%开工建设。三是重点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汪洋中心卫生院、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医院迁建、改扩建项目。四是全力向上争取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及储备项目入库和调整工作。 2、推进社会资本办医。一是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实施“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工程”,新增民营医院床位同比增长12%,社会办医床位数达总量的26%以上。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服务业,引导运长、中鑫等民营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三是鼓励名牌医院到仁寿办分院或争取合作、托管办医,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医规范执业。 3、发展新型健康业态。一是重点支持符合规划、县内短缺、专科特色的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探索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以医疗、健身、旅游、养生等为业态的健康服务业发展格局。二是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培育和储备具有行业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的项目,积极引进省人民医院长岛康养中心项目和省第二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五)强化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和深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机制,规范实施13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全面开展老年人腹部B超检查和执行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化考核。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动态管理率达90%;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达到省、市要求(待省、市指标出台后另行文下发)。 2、深化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全科医生和签约医生培训力度,提升全科医生专业水平。乡村(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4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0%以上,重点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 3、提升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大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2015、2016年度脱贫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成果,所有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100%达标。开展乡村(社区)医生综合培训,提升乡村(社区)医生业务水平,启动乡村(社区)医生定期考试。 4、深入开展“两活动一工程”工作。继续做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切实抓好基层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六)全面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1、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县疾控中心启动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创建工作;10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 2、深化免疫规划工作。巩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创建成果,做好预防接种门诊在线查询和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抓好常规免疫、补充免疫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持续保持高接种率,。 3、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市平均水平。 4、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防治机制。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全面完成省示范区和市级各项目标任务;加大狂犬病防控力度,强化健康教育,规范犬伤处置门诊运行,落实犬伤处置首诊医生负责制;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巩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成果,推进消除达标进程。 5、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死因监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伤害监测,规范开展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公共场所、放射人员等各项监测工作;做好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教学与住宿环境监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做实一年两次的筛查工作,强化居家患者的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发现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各项指标达省、市要求。县人民医院设置精神科(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 7、创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模式。开展“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五进活动,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形成健康行为,从而减少疾病发生。 (七)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 1、加强助产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助产机构等级升降或退出动态管理机制。 2、巩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管理,提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诊急救能力。全县“两个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10万、6‰、8.5‰以下,剖宫产率控制在42%以内。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3、强化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文宫、视高、龙马、北斗、龙正等5个中心卫生院努力创建成“爱婴医院”;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汪洋中心卫生院、清水中心卫生院力争创建成听力筛查机构;加强基层妇、儿保门诊建设;优化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打造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的一条龙服务链。 4、实施妇幼重大项目,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全面完成,婚前医学检查率85%以上,孕优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95%以上。 5、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药具发放获得率达100%,药具随访率达95%以上。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围绕建设“健康仁寿”要求,贯彻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2、巩固卫生创建成果,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5个、省级卫生村35个。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 4、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教活动,持续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 (九)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1、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倡导适度生育、科学养育。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控,准确研判人口发展态势。 2、加强生育秩序整治,切实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管“三公开”、“两分离”制度。 3、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校核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出生人口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全员人口信息互联融合,实现“三库”互联互通。 4、积极妥善处理计划生育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问题,及时回应百姓关注热点。 (十)优质高效做好计生服务。 1、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证流程,全面开通网上办证,推行全程代办服务。网上预约及时受理率100%,再生育审批及时率100%,计生信息协查及时回复率达97%以上。 2、强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提升基层计生干部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 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全面运用全国“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趋于正常。 4、加强省、市统计监测点工作,提升统计质量。 5、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十一)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1、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资金兑现率100%,实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扶助关怀机制,落实相关扶助关怀政策。 (十二)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1、深化网格化管理,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加强部门和区域协作,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90%以上,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达95%以上,做好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示范学校工作。 三、部门概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3个。共有编制3421个,其中公务员编制40个,机关工勤编制2人,参公编制44个,事业编制3375个。2016年底共有在职人员3034人,其中公务员35人,参公人员36人,事业人员2963人(含局机关工人及事业人员9人)。卫计系统有离退休人员1484人,其中局机关48人,下属单位1436人。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960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17.38万元,事业收入116789.81万元,其他收入2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619.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5.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10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6.1万元,其他支出1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87.35万元(主要用于县属医疗单位发展和化债资金)。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改项目、公共卫生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6776.32万元,是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843.52万元,是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5.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仁寿县卫计系统所有离休人员的工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127108.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保险、职工工资、绩效工资、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药品耗材及、卫生材料及仪器设备购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776.1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卫计系统所有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2987.4万元,主要是预留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发展和化债资金。 附件:1、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8、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9、仁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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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最终定稿)汇总卫计系统2017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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