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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政府办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含三公经费) | ||||||||||||||||||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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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 “三定方案” 仁府办发〔2011〕13号规定,设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能有: 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研究县政府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工业和农业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3.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4.政府工作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5.管理全县外事、侨务和涉台事务工作。 6.指导全县政府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县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县审批和公共服务。 7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二、部门概况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单位1个, 其他事业单位2个。其中:公务员35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寿县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8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7年仁寿县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仁寿县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全体人员的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83.5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和外来参观学习单位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65万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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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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