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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1391/2017-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涂家乡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乡设置机构7个)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政法、武装、群团、文书 档案、保密、机关安全保卫、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责。       

(二)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规划的管理;负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村土地流转等国土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及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       

(三)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社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室牌子)。主要负责科技、文教、卫生、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交通、群众文化、群众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四)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分析、研判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整改方案和建议;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六)产业发展办公室(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农技、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七)财政所(挂农村资产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乡镇政府财政集中支付、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财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       

2016年度主要工作: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把握工作重点。按照县上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乡上下统一思想,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积极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56户,735人。今年已脱贫62户,167人;已完成易地搬迁户35户,88人;田中、凉水市级贫困村已摘帽。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全乡经济再上新台阶。一是今年我们狠抓场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场镇排污管道1公里,做好了大革农贸市场的设施建设,大革场镇街道规范有序。二是我们上半年下大力狠抓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山坪塘防渗15余口,整治渠道防渗1公里,新增和改善灌面500亩。涂家至大革公路硬化已开工建设,方便群众出行。       

(三)以项目建设带动全乡经济发展。积极做好连汪燕铁路征地拆迁赔偿工作,33户的拆迁赔偿工作按规定到位,铁路已顺利建设中。全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       

(四)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土地流转1200亩。全年出栏生猪1.95万头,水产品产量470吨,新增农业业主15户。成片造林420亩,四旁植树3.5万株。       

(五)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已完成今年以来的各项民生工程任务。新农合、新农保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有新的突破。规范大革敬老院的管理,改变了五保老人的居住环境。       

(六)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干净优美环境。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社、各街道实行包干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报。二是种植街道绿化树500株,投入10余万元,改建了垃圾场、添置环卫设备及街道市容打围。三是健全街道卫生清扫承包责任制,建立了专职环卫工,做到了全天保洁,真正实行了长效机制,长期做好巩固好。今年一季度,被县评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秀乡,被市评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乡。       

(七)按县上要求,圆满完成了乡党委、政府及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了班子,努力建设钢班子、铁队伍,村(社区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82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05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82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万元,占82.6%;项目支出143.05万元,占17.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78.54万元,下降8.69%;财政拨款支出82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78.54万元,下降8.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8.54万元,下降8.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42万元,占4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5万元,占21.54%;计划生育事务4.56万元,占0.06%;医疗卫生支出18.52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248.87万元,占30.16 %;国土资源事务占9.15万元,1.1%;住房改革支出19.37万元,占2.3%。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04万元、津贴补贴67.89万元、奖金46.63万元、伙食补助费**万元、绩效工资1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4万元、生活补助180.44万元(包括村社干部报酬、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五保孤儿救济63.3万元、住房公积金19.37万元。       

公用经费13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13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1.53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3.03万元、差旅费24.72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劳务费10.72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5万元,比2015年减少0.2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下降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513人,共计支出2.4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02万元,比2015年增加2.72万元,增长2.7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政府办公设备、政府业务办公耗材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乡政府公有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涂家乡人民政府(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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