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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鳌陵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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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对本辖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促进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和谐。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2、优化产业结构,振兴产业发展。 3、夯实基础设施,落实惠民政策。 4、转作风抓落实,强化为民服务。 5、巩固生态成果,美化人居环境。 6、抓好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部门概况 鳌陵乡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93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48万元,占100%。2016年支出合计93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11万元,占69.72%;项目支出282.37万元,占30.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2.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0.48万元,增长9.45%;财政拨款支出932.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0.48万元,增长9.4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3.51万元,增长1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鳌陵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76万元,占34.16%;公共安全支出7.93万元,占0.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万元,占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61万元,占2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3万元,占3.87%;城乡社区支出29.18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24.03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277.68万元,占30.9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39万元,占1.16%。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鳌陵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71万元、津贴补贴63.97万元、奖金54.09万元、绩效工资7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万元、生活补助93.93万元、救济费51.83万元、住房公积金24.03万元。 公用经费11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7万元、电费1.45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差旅费15.09万元、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委托业务费16.66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42%。(因2015年“三公”经费在其他商品和服务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增长14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1.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196人,共计支出1.5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鳌陵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鳌陵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9万元,比2015年增加11.65万元,增长15.8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鳌陵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鳌陵乡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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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鳌陵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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