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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5 作者:县委统战部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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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仁委办〔2002〕30号)、《中共仁寿县委编办关于县委统战部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仁委编办〔2012〕79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中共仁寿县委统战部,为中共仁寿县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股(对外挂仁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经济联络和党外代表人士股(对外挂眉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仁寿联谊部牌子)三个中层机构。主要职能有: 1.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落实统战政策的具体措施。 2.负责对党外知识分子,以及统战成员等党外人士的联系,广泛团结党外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任务,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3.有计划地物色、培养、选拔有代表性的中青年党外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举荐、安排工作。 4.指导工商联和其他统战组织开展工作,协助他们搞好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5.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6.负责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7.负责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8.负责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统战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进一步凝心聚力,为奋力夺取仁寿国家级全域天府新区建设新胜利作出贡献。 1.加强政治引导,巩固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2紧扣中心工作,助力国家级全域天府新区建设 3.强化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4.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增进联系交友,推进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6.注重自身建设,提升统战干部综合素质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委统战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在职13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3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98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23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8万元,占97.05%;项目支出6.9万元,占2.9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3.9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0.75%;财政拨款支出233.9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0.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4万元,增长0.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80万元,占94.37%;医疗卫生支出5.37万元,占2.30%;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占3.34%;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18万元、津贴补贴35.57万元、奖金36.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5,抚恤金15.7万元,生活补助0.34万元,住房公积金7.82万元。 公用经费69.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3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11.80万元、会议费3.82万元、培训费2.69万元、公务接待费7.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比2015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1万元,下降1.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接待次数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8万元。仁寿县委统战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无越野车等车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乡镇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乡镇来部商谈工作、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等发生的用餐费、住宿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89万元,比2015年增加36.3万元,增长16.97%(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余为办公设备,无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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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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