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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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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有审计内容的地方性财经法规并监督执行;向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仁寿县审计局完成了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署定项目3个、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等省定项目2个、汪洋镇、曹家镇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定项目)28个。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审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仁寿县审计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仁寿县审计局统一核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43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6年支出合计14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占总支出的29%;项目支出1016.71万元,占总支出的7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6.7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78.89万元,增长50%;财政拨款支出1436.7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78.89万元,增长5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1.81万元,增长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寿县审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06万元,占97.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0.06%;医疗卫生支出14.76万元,占1.03%;住房保障支出21.02万元,占1.46%。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审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74万元、津贴补贴84.88万元、奖金53.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6万元、绩效工资32.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6万元,生活补助0.46万元,住房公积金21.02万元。 公用经费7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54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4.19万元、邮电费5.68万元、物业管理费2.66万元、差旅费20.34万元、维修费3.26万元、公务接待费8.26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2.5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比2015年增加0.48万元,增长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6万元,下降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增长7.7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未安排有因公出国(境)项目,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经济现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881人,共计支出8.6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4万元,比2015年增加12.99万元,增长2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寿县审计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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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审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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