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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龙马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1617/2017-0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龙马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龙马镇设置机构8个。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政法、武装、群团、文书档案等职责。  

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村土地及农村土地流转等国土管理工作等。  

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文教、卫生、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交通、广播电视等工作。  

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监管工作。  

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农技、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乡镇政府集中支付、农村资产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指导、管理村社财务工作及统计调查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补贴、民政服务、残联残疾证申领、计计划生育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国土林业服务等窗口服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龙马镇投资400余万元做好原龙马供销社“棚户区”改造;投资90余万元修建集办公、培训、文化、日间照料等的多功能一体化龙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争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147万元,完成2公里道路、6个蓄水池、4个鱼塘、2公里生产便道及公路桥、涵洞等的修建;投资90万运行维护资金,完成各村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维修管护、渠道清淤整治及维修、蓄水池维修等;投资400余万元完成失地农民保险上缴工作;争取第一批置换债券资金535万元偿还公共资源公司原信用社转贷资金等。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急最盼的突出问题,圆满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合计20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9万元,占100%。2016年支出合计20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51万元,占45.8%;项目支出1137.39万元,占54.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98.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56.7万元,增长45.5%;财政拨款支出2098.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56.7万元,增长4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0.62万元,增长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79万元,占39.3%;文化教育支出32.16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1万元,占16.9%;医疗卫生支出54.72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434.8万元,占32%; 住房保障支出28.73万元,占2.1%。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46万元、津贴补贴131.12万元、奖金20.47万元、绩效工资57.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9.17万元、生活补助197.96万元、救济费73.85万元、住房公积金28.73万元。  

公用经费1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1万元、会议费3.3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会经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08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龙马镇人民政府(本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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