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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旅游事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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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委发(2001)30号文件成立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旅游事业局。仁府办发(2002)20号文件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旅游事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旅游局下设办公室、市场开发股。主要职能有: 1.拟定我县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对全县旅游业施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审定旅游开发项目;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和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 3.组织实施仁寿旅游整体形象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全县旅游节庆活动。 4.审核批准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定点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农家乐以及旅游定点商品生产企业等;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 5.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旅游资源实施管理;指导、协调旅游景区规划、招商、开发。 6.负责审查、申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负责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星级饭店,负责我县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负责审查、申报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指导、协调其开发、生产、销售和宣传。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协助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8.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牵头成立旅游行业协会;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完善农业观光旅游发展机制。出台了《关于打造眉山市农业观光旅游“金三角”仁寿 的实施意见》,促进了仁寿农业观光旅游有序发展。 2、旅游项目建设亮点纷呈。全县完成旅游投资27.5亿元,黑龙滩长岛、三岔湖仁寿景区现代旅游产业项目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投资400亿元中铁四川生态城项目成功签约,正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推荐了二峨山旅游、五龙山景区、仁寿大佛等三个项目参加省市旅游招商引资。 3、品牌创建硕果累累。仁寿城市湿地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已初步通过现场评定;响水六坊、蝶彩花卉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本年度新创建18家3星级以上农家乐。 4、强力推进旅游精准扶贫。打造了石家村、石鼓村两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现已实现农民向三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转变8350人,依托旅游产业精准减贫563人。 5、以宣传促发展,以节会带经济。以打造成都近郊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参加了2016四川国际旅游交易会,进行了仁寿旅游资源、线路的宣传推介;组织张三芝麻糕、张二心干巴牛肉等企业积极参加了四川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举办“仁寿县第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并作为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分会场,首次举办了“仁寿县百香果采摘节”,丰富了乡村节庆,盘活乡村旅游资源。 6、强化安全管理。通过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常态性安全检查和拉网式排查、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全县接待游客人次再创新高的基础上,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平安旅游。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旅游事业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职职工7人,退休职工2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仁寿县旅游监理所为全额拨款的其他事业单位,由县旅游局统一核算,核定编制4人,实有在职职工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万元,占24%;项目支出571.5万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4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38.52万元,增长47%;财政拨款支出74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38.52万元,增长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7.52万元,增长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支出726.62万元,占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0.001%;医疗卫生支出4.01万元,占0.049%;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0.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83万元、津贴补贴26.49万元、奖金23.57万元、绩效工资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1万元。 公用经费6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87万元、印刷费2.14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2.51万元、差旅费9.81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3.01万元、公务接待费9.87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其它交通费4.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87万元,比2015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0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下降0.01%,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用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992人,外事接待0批次,共计支出9.8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旅游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1万元,比2015年增加30.74万元,增长4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旅游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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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旅游事业局(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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