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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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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仁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仁委办〔2002〕3号)文件规定,设立仁寿县妇女联合会,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2.宣传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代表妇女参与仁寿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 4.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5.指导乡镇妇联和县级各单位妇委会依据《章程》、《条例》和妇女代表大会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6.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女联合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救助贫困母亲。采取市、县、乡三级结对救助的方式,救助贫困母亲1001名,救助资金和物资达840500元。市定目标任务为270人,县定目标任务为360人,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2)家风家教培训系列课程。我县于2016年举办了“幸福使者·母亲课堂”活动,以“五进”促“五型”,覆盖各个年龄段人群,促进“孝爱亲和廉”五大类型幸福家庭。今年我县共举办了20期讲座,近2000人受益。 (3)启动县级妇儿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分为读书室、儿童天地、舞蹈室、心理咨询室、“吴满意”工作室五大板块。配备桌椅、投影仪、展示架、书籍等设备,开展创业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配备儿童桌椅、玩具、书籍、室内游乐园等设施,为社区儿童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学习、游乐场所。活动中心占地200平米,累计投资10万元,于10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2.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县妇联共争取5个项目,项目资金总额为360.04万元。一是四川省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我县作为该项目试点县之一,向上争取项目经费158.04万元,经由财政局直接下拨到县妇幼保健院账户。二是吴满意工作室项目。通过组建妇女维权调解队伍,帮助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维权,弘扬“吴满意”工作精神,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万元。三是“幸福到我家”项目。项目通过“五个一”工程建设,突出文化长廊宣传中心,以“德到我家”、“法到我家”、“富到我家”、“美到我家”为主旨,建设和谐富裕的幸福家庭,向上申请项目经费共5万元。四是女性创业就业培训中心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6万元。五是“幸福使者·母亲课堂”项目。该以“孝爱亲和廉”为主题,举办巡回演讲,传递正能量,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万元。六是争取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155万元,救助155名附合救助条件的宫颈癌、乳腺癌农村贫困母亲。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1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2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21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2万元,占75%;项目支出55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1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7.53万元,增长13%;财政拨款支出217.1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7.53万元,增长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53万元,增长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寿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0万元,占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0.4%;医疗卫生支出3.27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4.18万元,占1.9%。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2万元、津贴补贴17.25万元、奖金1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4.18万元、生活补助费0.87万元、救济费5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费2.85万元。 公用经费4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0万元、印刷费3.24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差旅费6.78万元、维修(护)费1.28万元、会议费2.85万元、培训费2.23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2.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3.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8万元,比2015年减少1.49万元,下降5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下降5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8月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会公务用车被取消;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下降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提倡节俭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会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共计支出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3万元,比2015年减少12.27万元,减少3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妇女联合会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寿县妇女联合会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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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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