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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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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按比准组织设施。 2.负责园区土地开发。 3.负责园区招商引资。 4.负责园区入驻项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负责园区内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7.协助国税、地税完成税收征收任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连-乐铁路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2、实施并完成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的拆除工作; 3、耐材产业转型升级良好,争取到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68万; 4、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超任务的32%; 5、园区对主要耗能耐企业实行关闭、淘汰、技改等措施,使园区耗能总量比以往正常年减少约30万吨。 6、园区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顺利脱贫7户;7、完成企业用气、用水管线进企业,老企业环评安评完善,为汪洋瓷业、铁马焦化等公司协调到位了资金;8、投资5亿元的凯丰陶瓷项目通过县项目委员会评审;9、与文林园区共同完成了省级开发区的申报工作; 10、超额完成了绿海明珠绿化任务。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属于行政预算单位1个。园区编制人数17人,领导职数4个,中层机构6个,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园区现有工作人员16,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聘用人员5人,借用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37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4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7万元,占36%%;项目支出265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4.3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16.27万元,下降84.83%;财政拨款支出414.3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16.27万元,下降84.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9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48.5万元,下降8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4.32万元,占2.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3.66万元,占94.48%;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占3.28%;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9万元、津贴补贴9.09万元、奖金8.61万元、伙食补助费2.59万元、绩效工资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1万元、医疗费4.32万元、住房公积金6.39万元。 公用经费6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3万元、邮电费2.49万元、差旅费18.03万元、维修(护)费1.61万元、租赁费2.29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5.82万元、工会经费6.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比2015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6.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下降27.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区日常公务活动和招商引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今年招商引资项目减少,所以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 (1)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到下企业,招商引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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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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