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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委农工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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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中共仁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仁寿县委农工办,为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政策,对全县“三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行使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的职能。 2.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县级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3.负责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县级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4.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搞好农村市场信息调研。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指导工作;协调全县农村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协作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 5.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协调处理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部门项目的安排、落实和建设。对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宣传、统计上报。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牵头做好“以农为主统筹城乡”推进工作,新发展现代农业业主680户; 2.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新增农民专合组织24个,新增家庭农场184家; 3.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补”改“投”试点,将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作为村民委员会入股社梨膏糖厂建设股金,村委会按股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景贤乡同意村与四川橘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广“公司+支部+协会——带农户”模式,每年的实际利润按流转出土地的农民20%、村党支部5%、协会10%、公司65%比例进行分配,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4.推进113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30个乡镇34个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委农工办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上级和下属部门,内设机构4个:综合股、产业经济发展股、新农村建设股和信息化股。编制人数17个,其中在职人员15个(均为机关人员),退休人员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97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9.45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3079.4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5万元,占7.13%;项目支出2860万元,占92.8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79.4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417.35万元,增长430.05%(主要原因为2016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专户划拨到我办,决算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079.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617.35万元,增长566.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05.35万元,增长829.47%。(主要原因为2016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专户划拨到我办,决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69万元,占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0.03%;医疗卫生支出7.47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2660万元,占91.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9.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39万元、津贴补贴44.58万元、奖金36.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8万元、奖金(年终目标奖)36.74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2万元、住房公积金10.42万元。 公用经费4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0.84万元、邮电费4.1万元、差旅费6.42万元、会议费1.17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8.71万元、工会经费4.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万元,比2015年减少1.46万元,下降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下降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省、市、县教育活动号召,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1万元,下降14.2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大型会议等活动相对较少,且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办不存在因公出国,所以无此项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9万元,全部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支出绩效评价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工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工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工办有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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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中共仁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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