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仁寿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优抚救助,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及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2.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3.核灾查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4.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 5.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6.敬老院管理工作。7.慈善捐赠管理慈善救助工作。8.福利事业发展。 (二)2016年民政局主要工作任务 1.飞泉山公墓异址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快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乡改镇村改居工作。 3.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济难工作。 4.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5.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仁寿县民政局机构设置8个预算单位。其中下属事业单位7个。包括6个全额拨款单位。分别是:仁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仁寿县救助管理站、仁寿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仁寿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仁寿县民政福利管理中心、仁寿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个差额拨款单位是仁寿县殡仪馆。公务运行车辆2辆。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编制85人、在职职工75人、代管退休人员21人、遗属14人。其中:局机关编制22人、在职职工公务员1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代管退休人员21人、机关遗属2人、代管退休遗属12人。下属单位编制63人、在职职工5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收入合计739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3.41万元,占100%。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366.19万,下降4.7%。2016年支出合计73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17万元,占16.3%;项目支出6184.24万元,占83.7%。 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下降366.19万,下降4.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93.4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366.19万元,下降4.7%;财政拨款支出7393.41万元,下降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5.91万元,增加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5.5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7.38万元,占93.6%;医疗卫生支出388.65万元,占5.8%;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0.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明细如下:民政管理事务917.17万元(行政运行362.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05.5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8.99万元);抚恤196.32万元(死亡抚恤89.41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3.10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59.4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4.41万元);退役安置2158.2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557.4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8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28.36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90.36万元);社会福利2219.40万元(老年福利468万元,殡葬603.8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147.53万元);临时救助704.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1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91.8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0.4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明细如下:医疗保障388.6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4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8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4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明细如下:住房改革支出39.50万元(住房公积金39.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30万元,津贴补贴86.50万元,奖金56.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86万元,绩效工资181.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13万元,退休费41.55万元,抚恤金22.72万元,生活补助47.30万元,住房公积金61.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公用经费33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72万元,印刷费17.60万元,水费5.63万元,电费23.71万元,邮电费10.10万元,物业管理费6.50元,差旅费48.93万元,维修(护)费10.91万元,租赁费4万元,会议费2.02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接待费28.27万元,劳务费46.40万元,工会经费15.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仁寿县民政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8.27万元。 比2015年减少2.13万元。国内接待186批次,接待2645人次。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未成年保护,敬老院管理,低保工作交流学习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仁寿县民政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0万元,比2015年减少0.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民政局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8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8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仁寿县民政局2016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09.17万元。比2015年减少600.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殡葬专项工作,临时救助,军休人员工资及地名普查专项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46万元。其中:殡葬类用品和殡葬燃油76.89万元,留守妇女儿童社工服务采购10.32万元,地名公共服务采购176.8万元。养老服务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采购1925.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附: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主要指标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附件【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支出决算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