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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366/2017-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县档案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档案工作履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负责全县档案人员的业务指导,指导全县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组织工作; 

(4)依法保管、保护、鉴定和利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编辑、公布档案史料; 

(5)负责各单位年鉴撰写的组织、指导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016年,完成馆藏和增量档案数字化726万页、目录106.8万条;2、接收县政府及中心卫生院等15个单位档案;3、完成《仁寿年鉴2016》并出版发行。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参公事业编制11名,工人1名。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参公人员8名,事业工人1名,临聘人员6名,公益性岗位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73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58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73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8万元,占19.4%;项目支出589.71万元,占80.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1.5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19.15万元,增长42.8%;财政拨款支出731.5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19.15万元,增长4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9.15万元,增长4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5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万元,占9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0.1%;医疗卫生支出5.25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占0.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98万元、津贴补贴29.31万元、奖金28.94万元、绩效工资2.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34万元; 

公用经费2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4.21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1.97万元、邮电费2.33万元、会议费0.52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万元,比2015年减少1.71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下降1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份公车被收回;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人及档案系统人员交流。国内接待批次103次,585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8元,比2015年减少47.35万元,减少25.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1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档案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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