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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镇政府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96/2017-41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北斗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加强管理、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面改造场镇交通、出行条件,全镇实现水泥路通村率95%,通社率达80%,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全面完成全域安全饮水,新建提灌站3座,新建蓄水池5口,15000人喝上黑龙滩安全水,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更加安全。全面改造低电压,11个村的农村低电压台区改造基本完工,近1500户村民告别低电压,群众生产生活更有保障;全面推进全域燃气工程,有线、无线通信工程,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生活质量更加美好。 

2、社会民生日益和谐。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全面启动低保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低保五保应保尽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实现建档动态管理,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分类施策、因村施法,通过产业扶持、医疗救助、干部帮扶等举措全镇190户656人实现脱贫,2个市定贫困村退出;作为仁寿县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乡镇,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330户1075人搬进新家。建立大调解信访维稳工作台账,建立“初信初投初访”制度,信访总量持续下降,社会保持平安和谐。大力开展关心留守儿童、支助贫困学生、资助大学新生、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发放慰问金达60余万元。武装、退协、群团工作积极开展,成效明显。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90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支出合计190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96万元,占61%;项目支出742.7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01.6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1%;财政拨款支出1901.6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5.11万元,下降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北斗镇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91万元,占31.45%;公共安全支出9.03万元,占0.59%;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19.13万元,占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92万元,占23.98%;医疗卫生支出95.21万元,占6.19%;城乡社区支出71.16万元,占4.63%;农林水支出444.09万元,占28.8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03万元,占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占2.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北斗镇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35万元、津贴补贴102.02万元、奖金4.09万元、绩效工资45.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万元、生活补助196.37万元、救济费127.32万元、住房公积金38万元。 

公用经费20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6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8.25万元、差旅费39.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3.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万元,与2015年数据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与2015年数据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1008人,共计支出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斗镇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1万元,比2015年增加22.68万元,增长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北斗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斗镇政府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北斗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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