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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96/2017-410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7
 发布机构  县残联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国残联《章程》和2002年县政府办关于“县残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设立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为残疾人服务;  

2.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  

3.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救济和辅助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  

4.团结教育残疾人,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统筹向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的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事业费和残疾人福利基金的管理,坚持帐目公开,接受社会和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7.兴办经济实体,为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8.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活动;  

9.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5万多名残疾人数据进网入库,并开展入户调查,实施个性化服务。  

2、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并实施救助。  

3、残疾人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及直补、残疾人扶贫解困、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辅助器具、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智力残疾儿童训练、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扶贫对象生活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4、建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5、残疾人就业工作(征收残保金、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  

6、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824万元。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6名,其中在职人员6个(参公管理人员5个,机关工勤人员1个),退休人员2个。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制7名,其中在职人员2个(事业工勤2个),空编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残联收入决算总额为3319.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19.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19.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3202.18万元,医疗卫生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其他支出10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19.2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23.55万元,增长23.13%;财政拨款支出3319.25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23.55万元,增长23.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3.35万元,增长20.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2.18万元,占99.74%;医疗卫生支出3.7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占0.14%,其他支出108.8,占3.39%。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26万元、津贴补贴20.74万元、奖金20.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1万元。  

公用经费2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差旅费2.29万元、维修费0.16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2.0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其他交通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5万元,比2015年增加1.49万元,增长1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2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增加1.45万元,增长27.88%,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省残联配置一台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上户购置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2万元。用于省残联配置的残疾人流动服务车上户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9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万元,比2015年减少9.12万元,下降30.4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残联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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