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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高家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1078/2017-00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7
 发布机构  高家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高家镇政府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以及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一事一议,实施项目5个,共计硬化道路5公里。 

2、美丽新村项目1个,硬化道路5公里。 

3、贫困户易地搬迁19户。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52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77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15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86万元,占支出比率56%;项目支出675.91万元,占支出比率4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4.7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44.88万元,增长29%;财政拨款支出1524.7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44.88万元,增长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0.55万元,增长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高家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403.89万元,占3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70万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26万元,占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3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占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5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6.90万元,占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19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8%;公共安全支出3.12万元,占0.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高家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94万元、津贴补贴83.77万元、奖金60.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47.31万元、绩效工资7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9万元、生活补助168.40万元、救济费66.48万元、住房公积金26.90万元。 

公用经费15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38万元、印刷费3.90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差旅费19.88万元、租赁费11.20万元、会议费3.54万元、培训费1.60万元、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劳务费1.39万元、委托业务费10.55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0万元,增长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增长1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日常业务增多的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各种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48人,共计支出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下乡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及其他各乡镇学习考察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高家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高家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高家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万元,主要用于党政、计生、民政、扶贫等业务工作。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家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高家镇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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