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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96/2017-411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7
 发布机构  方家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稳定增长方面 

(1)经济指标全面完成。2016年全镇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累计1.728亿元;工农业招商资资金6000余万元,引进乐山腾飞公司入驻方家;稳定粮食生产,每年产量继续保持在2.5万吨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040元增加到12152元,年增长1112元,年均增速达到10.07%;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全镇共投入发展乡村旅游建设资金500多万,实现旅游收入800余万元。 

(2)农业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是,投入550余万元对太平、斑竹、武通、菊湾村道路基础设施进行硬化。二是,协助县发改局投入200多万元完善蓄水池建设、改田改土和沟渠整治等。三是,整治掏淤渠道140余公里,新建蓄水池16口。四是,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确权工作。 

(3)统筹城乡,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对现有产业管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镇主导产业,共发展壮大青花椒种植1200亩、水产养殖200亩、水果150余亩;二是加快场镇美化改造。场镇建设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其中,投入25万余元对场镇实现了亮化,同时还加大对场镇环境卫生的整治。三是改造、新建公共设施。财政共计投入405万元全面完成武通和菊湾2个“美丽新村”建设,改造武通村健身广场、停车场等设施。 

(4)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抓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在全镇推行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村民自治”实现常态化,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有力改善。二是保障民生,全方位确保安全饮水“长藤结瓜”工程。今年新增铺设安全饮水主管道15公里,再次完成500余户1700余人的安全饮水工程,实现了全镇村组自来水全覆盖。三是农村五保、低保、城镇低保做到了公开透明,帮助农村特困户、精准扶贫户,改造c级农村危房25户,资助贫困母亲34名。 

(5)生态建设持续改善。一是强力推进“绿海明珠”建设,始终坚持规划见绿、见缝插绿、集中补绿,深入实施沿河沿路“绿带工程”、集镇“拥翠工程”,乡村“绿色家园工程”,实现全镇森林覆盖率 43 %。全镇共完成成片造林1000余亩、四旁植树3万余株、建成30亩绿色基地,完成公路绿化3公里。二是招商引资,用产业发展助推“绿海明珠”工程。通过积极引进业主发展花椒、桃李、苗木1350余亩,实现了生态建设与发展经济的有机结合。三是积极加强林业管护。对全镇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大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依法查处擅自砍伐、损害挂牌保护树木的行为。 

二、部门概况 

为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县相关文件规定,我镇成立了六办一所,包括党政办、国土办、社会事业办、综治维稳办、安全生产办、产业办及财政所,六办一所各司其职,负责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31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93万元,占100%。2016年支出合计131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41万元,占71%;项目支出380.52万元,占2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11.9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5.83万元,增长4.4%;财政拨款支出1311.9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5.83万元,增长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0.44万元,增长1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37万元,占33.9%;公共安全支出15.33万,占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65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万元,占17.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75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23万,占1.8%,农林水支出472.37万元,占36.7%,旅游宣传支出5万元,占0.39%,国土支出15.65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占2.3%。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28万元、津贴补贴109.9万元、奖金31.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56万元、绩效工资50.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7万元。 

公用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9万元、差旅费32.07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委托业务费20.07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交通费10.33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3.01万元,邮电费8.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33.3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3万元,比2015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增长5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今年各项工作业务量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减少25.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各项公务接待从简,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开会、到各村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各项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方家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5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本级)2016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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