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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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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党委成员分工及职责 (1)党委书记余皎: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2)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进明: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3)人大主席童贵平: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政法、信访;(4)乡党委副书记叶安君:分管党务、群团、宣传、目标考核、党政办、工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土、城建工作; (5)纪委书记黄群先:分管纪检监察; (6)党委组织委员刘军: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分管文化、扶贫移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7)副乡长兼武装部长张维:分管农业、民政、林业、交通、武装、水利、气象、畜牧、教育、环保、统计、村社财务管理. (8)副乡长文越来:分管计生、卫生、社保、医保、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应急工作、交管、招商引资、乡村旅游、经信工作; 2、部门人员分工及职责 郭永英 党政办主任,负责党政办、团委、关工委、档案、保密工作; 刘勇 社会经济事业办主任,负责计生办、安办工作; 周文胜 财政所所长,出纳、管村会计,负责财政、统计、民生; 张英 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人大、政法、司法、综治、信访稳定、法制工作; 颜克勤纪委委员,负责移民业务工作; 张华学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便民中心、宣传、网格化工作; 颜志强 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信访稳定、综治、调解工作; 郭明祥招商办主任,负责招商引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吴国民治理办主任,负责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胡力 环保监测员,负责环保工作; 黄月明 环保监测员, 负责环保、统战工作; 刘挺英 财政所会计,负责财政所会计、妇联、工会工作; 田一伶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司法助理员,负责劳保、应急工作; 王世先 宣传文化和社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文化、农保工作; 苏玉 民政办主任,负责民政、脱贫攻坚、农经工作; 肖体俊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技、国土、城建工作; 颜林波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水务、交管工作; 漆仕勇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李代辉 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计生服务; 方丽英 组织干事,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陈秀华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劳保、计生工作. 周吉刚 宣传文化和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文化宣传; 徐刚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脱贫攻坚、国土、城建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全域安全饮水80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45户。已在永新、美满、净土等村新安装安全饮水户82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49户。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社道水泥路10公里。6月底已在中咀、西蝉两村修建水泥路2.6公里,11月底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扶贫移民项目修建水泥路8.5公里。 3、完成了和平、中咀、永新、美满和新建5个村的土地整理项目。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06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16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10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32万元,占67.79%;项目支出341.84万元,占32.2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1.1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40.91万元,下降18.5%;财政拨款支出1061.1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40.91万元,下降1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洪峰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3万元,增长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42万元,占34.15%;公共安全支出4.74万元,占0.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4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1万元,占18.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9万元,占4.81%;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占3.29%;农林水支出354.08万元,占35.32%;住房保障支出21.62万元,占2.16%。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92万元、津贴补贴160.85万元、奖金6.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6万元、绩效工资3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0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33.87万元、抚恤金24.15万元、生活补助188.10万元、住房公积金21.62万元。 公用经费65.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2万元、印刷费2万元、会议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6.5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5万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洪峰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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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洪峰乡人民政府(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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