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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宝飞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96/2017-41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30
 发布机构  宝飞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政法、武装、群团、文书档案、保密、机关安全保卫、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责。 

(二)村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规划管理;负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村土地流转等国土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及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 

(三)民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灾救济、残疾人保障等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挂计生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人口计划、人口管理、人口统计、人口调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五)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防邪、综合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分析、研判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整改方案和建议;负责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按权限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七)产业发展办公室(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工业、农技、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 

(八)财政所(挂农村资产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乡镇政府财政集中支付、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审计、监督、指导、检查村社财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始终坚持工业兴镇的目标,坚定不移发展和壮大工业企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我镇现有工业企业8户,规模以上企业1户。 

全镇农作物播种面积62413亩,粮食作物总产量13011吨,水果总产量12798吨,生猪出栏23000余头。坚持适度规模土地流转,香楠村、印河村、花湾村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00余亩。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争取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1个,市级“四好”村2个、县级“四好”村1个。新增规模经营业主5户,家庭农场主3户。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镇貌村貌进一步完善,第三季度被评为县级“十佳乡镇”。 

(二)2016年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4万元,新修和硬化社道路8.7万元,水泥路社社通加快推进,道路户户通工程逐步完善,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全长2226米的原富汪路宝飞过境段改造工程,现已开工。 

强化渠系整治,整治山坪塘20余口,排沟渠10公里。 

绿海明珠工程持续推进。全年累计成片造林500余亩,通道绿化2公里,四旁植树8万株,覆盖率达34.5%。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围绕实施“1593“扶贫攻坚战略,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先后开展2次脱贫攻坚对象复核清理工作,对现有脱贫对象中8户、14人不符合政策予以清退,将10户39人新增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易地搬迁安置政策加快落实,2016年全镇完成138户、41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脱贫增收,其中市定贫困村红花村整村摘帽,我镇全年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及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零犯罪学校、社区”创建工作,全年发放各类普法和法制宣传资料21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别同比下降44%和16.7%;坚持“三三制”调解,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70件,调处成功170件;投入4.6万元。 

(五)圆满完成了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08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46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208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68万元,占55.54%;项目支出926.78万元,占44.4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84.4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26.16万元,下降23.1%;财政拨款支出2084.4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26.16万元,下降2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62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53万元,占30.16%;公共安全支出50.44万元,占3.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8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79万元,占23.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79万元,占3.87%;城乡社区支出46.63万元,占3.18%;农林水支出463.43万元,占31.5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7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32.58万元,占2.22%。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11万元、津贴补贴111.4万元、奖金9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63万元、绩效工资4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9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83.11万元、生活补助327.51万元、救济费123.02万元、住房公积金32.58万元。 

公用经费1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73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6.8万元、差旅费29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万元,比2015年增加0.2万元,增长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增长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次数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仁寿县宝飞镇未安排出国(境)计划,此项支出预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因无公车,所以预算费用为0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960人次,主要用于乡镇之间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9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万元,比2015年增加74.22万元万元,增长74.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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