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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9   作者:汪洋镇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1377/2017-00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9
 发布机构  汪洋镇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汪洋镇共有机构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人员情况  

汪洋镇总编制70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其他事业编制24名。在职人员74名,其中:公务员50名、其他事业人员24名;退休人员70名。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5799.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支出合计157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91万元,占11.58%;项目支出13969.60万元,占88.42%。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99.5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1181.02万元,增长242.09%;财政拨款支出15799.5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1181.02万元,增长242.09%(安置房等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9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99.85万元,增长80.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汪洋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0.73万元,占65.52%;文化支出22.72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21万元,占10.24%;医疗卫生支出35.49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106.37万元,占2.50%;城乡社区支出144.39万元,占3.40%;农林水支出723.64万元,占16.99%。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汪洋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83万元、津贴补贴102.75万元、奖金167.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41万元、绩效工资4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2万元、抚恤金10.96万元、生活补助415万元、救济费106.01万元、住房公积金106.37万元。  

公用经费418.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7万元、印刷费0.58万元、水费1.41万元、电费20.87万元、邮电费48.44万元、差旅费40.38万元、维护维修费用5.43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15.13万元、工会经费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8万元,比2015年增加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2015年数据为0,变动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汪洋镇才配置公车,产生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下降36.2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管理更加规范,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汪洋镇2016年无人员出国(境),故无此项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到仁寿开会、交资料、领文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04人,共计支出1.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32批次,204人,共计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到汪洋镇开展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汪洋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9.9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汪洋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90万元,比2015年增加121.29万元,增长56.7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汪洋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公开表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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