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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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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总工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总工会,为县委或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联合人社局搞好全县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受理农民工工资兑付投诉。 2.对全县困难职工开展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为形式的困难帮扶。 3.开展下就业职工培训及再就业服务工作。 4.开展劳模评选、审查、申报及劳模待遇服务工作。 5.开展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其他民生工程及中心任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劳动竞赛。围绕全域天府新区建设,开展了各类劳动竞赛,以深化“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为主题的持续开展“三个二百万”活动。全县有256家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了技能、技术竞赛活动,参赛面达100%,有1039家小微企业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技能比赛、培训活动,参赛面达98%,参赛职工达25.2万人次,参与面达90%以上,竞赛活动做到了有领导小组、有活动计划、有总结评比。二是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举办安全教育和培训725期,参与职工10.8万人次,做预防事故实事2306件,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设3211条,建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256个,聘请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825名,参与安全生产检查1682人次,排查事故隐患960起,督促整改960起,查出违章行为650人次,杜绝安全隐患423起。全县有1321个企业参赛,参赛面达98%。每个年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机制建设和隐患排查工作;按时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完善档案资料;依法参与伤亡事故处理和“三同时”审查验收。三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劳模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五.一”期间与四川工人日报社、眉山日报社、县电视台联合集中宣传了一批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为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举办了劳模事迹专题报告会;建立健全了劳模管理机制,实行了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劳模制度,健全了劳模档案,并按照要求和规定发放了劳模“三金”,慰问帮扶困难劳模,组织劳模体检,努力营造了尊重劳动、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扶持新生代劳模着力产业扶持, (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专项改革落实。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责任、推动形成牵头单位主导、责任单位配合、各方齐抓共管、企业单位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一名县委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一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人社局等12家为成员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置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整合资源,协同一致,共同推进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列入了评先评模的具体内容。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创新企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行文,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创新企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6]53号)文件,《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广泛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月活动,全县参与企事业单位达1321个,参与职工人数有71872人。在“四进”活动中,设立宣传站点186个,发放政策宣传资料6909份,接收职工政策法律咨询1021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整改总共落实258项。二是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合作机制的建立,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集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形成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完整工作链,实现常态化,不断增强协议内容的针对性,努力推进“五险一金”的落实,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执行力,经过“三方四家”和各乡镇工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市总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共计有1212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占全县企业的98%,其中签订区域性协议企业919家,签订行业性协议企业162家,单独签订协商企业131家,覆盖职工31786人;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覆盖力达98%以上;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覆盖率达98%以上;劳动安全卫生或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协议,化解了职工与企业在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劳动生产等方面的矛盾,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今年我会重点打造以灿光光电、联合煤业、万阳电缆、县供排水、超冠化工、蓝色海洋家私、欣欣环保、兴大工贸、完胜精彩服装、中建钢材、正达生物科技、光大塑料等12个企业为工作典型的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时效性和履约率;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大大提高了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4篇区域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材料。三是规范工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60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调处与仲裁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切实做好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开了服务热线,在62个乡镇(园区)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聘请了有资质的常年律师5名,兼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工会法律工作人员27名,为职工当事人提供代书,法律咨询等维权诉讼服务,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工会法律援助的窗口网络覆盖。 (三)着力构建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对照县委和市总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落实专人负责。“春送岗位”举办为期29天的现场招聘会,共计有65家企业进场招聘,共提供90类工种,1890个岗位,先后有3.2万人次进场应聘,有2426人达成就业意向。举办各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班110期,发布各类岗位信息、培训信息460多条。县内51家企业在视高、汪洋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现场招聘会,有5310余人参加现场招聘和咨询,提供了63个工种,1206个岗位,有892人达成了就业意向。;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夏日送清凉 服务到一线”活动,将对一线环卫工人、一线纺织工人等露天施工作业的企业职工进行慰问,走访企业46个,慰问职工3019人次,发放防暑降温用品39.14万元。;开展“秋送助学”活动,切实做好金秋助学项目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覆盖。救助贫困学生477名,共计发放助学资金47.1万元。县工会还召开了“金秋助学资金发放启动仪式”,现场为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9.2万元;开展“冬送温暖”活动,本着“应助尽助”的原则和“三公开”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了全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系统,施行了动态管理。截至目前为止,对651名在档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进行救助,发放生活困难救助金52.16万元。二是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女职工大病保险参保人数253人,参保金额3.1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一线职工体检工作。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安排27个企事业单位456名一线职工进行免费建康检查。 (四)夯实工会组织基础。 一是扎实做好建会工作。全面推进我县的建会和发展会员的目标任务,新建工会组织27个,发展会员1123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新建企业做到了“应建必建”。二是扎实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新打造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6个,其中示范企业工会18个,示范乡镇工会3个,示范社区工会5个。三是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积极向市总推荐优秀企业评选“全市模范职工之家”、“全市模范职工小家”、“全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四是广泛开展“眉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获得市总工会表彰的先进集体6个。五是大力开展工会宣传工作和职工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关爱务工人员志愿者服务队,进企业、到乡镇、走村串巷,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安全宣传、禁毒宣传、防艾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基层工会职工群众参加了市总工会举办的第四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玫瑰书香、家庭文化建设年”活动、“五一”期间举办了以“展示魅力仁寿,凝聚改革发展动力,推进全域天府新区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五.一”劳动节文艺演出活动和并成功的举办了“迎国庆、颂劳模”书画摄影作品展。六是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各级工会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学习培训,举办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班238期,开展各类技术、技能比武、比赛626场次;提合理化建设5380条,被采纳921条,直接或间接节约和创造经济价值5300万元。组织对近年来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出全县14项科技创新项目,其中四川欧瑞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空心光束组件加工工艺”获得眉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同时也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仁寿县人民医院的“自拟胃炎方法治疗慢性非萎缩性胃炎临床研究”获眉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6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79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46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9万元,占44%;项目支出260万元,占5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3.7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7.81万元,增长8.8%;财政拨款支出463.7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7.81万元,增长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81万元,增长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77万元,占9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占1.87%;医疗卫生支出3.7万元,占7.98%;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7.81%。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万元、津贴补贴21万元、奖金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4万元。 公用经费30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60.36万元、其他交通费11.2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基本与2015年持平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下降5%,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了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602人,共计支出4.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兄弟单位考察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总工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寿县总工会公有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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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总工会(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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