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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729/2017-0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县畜牧兽医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畜牧兽医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制定的畜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负责全县畜牧生产发展、畜禽繁育改良、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畜牧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兽药和饲料行业整治与监督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现代畜牧业发展。大力发展畜禽养殖示范园区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创新发展模式,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了球溪河、越溪河流域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实施种养结合,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养殖业上档升级,狠抓都市近效型观光型畜牧业发展,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畜牧业发展目标。  

2、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建立健全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和防控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县清净无疫,全面完成2016年仁寿县达到国家血吸虫病阻断达标验收合格任务。  

3、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好以肉食品卫生安全为核心的民心工程,做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加强饲料市场整顿,严把投入品监管,确保了全年未发生重大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强力实施畜牧兽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认真按照上级下达项目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圆满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促进了现代畜牧业上档升级和农民增收。  

5、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突出工作特点,发挥畜牧业养殖脱贫优势,狠抓了全县及我局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帮我局联系的龙正镇石顶村成功摘帽脱贫。  

6、大力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认真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了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直属11个站、股、办、所、中心,其中行政管理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即13个中心畜牧兽医站、文林镇和黑龙滩镇畜牧兽医站(13个中心畜牧兽医站辖5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169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支出合计11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7.55万元,占66.5%;项目支出3917.26万元,占33.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9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992.96万元,下降7.83%;财政拨款支出1169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992.96万元,下降7.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92.96万元,下降7.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万元,占0.02%;医疗卫生支出2022.2万元,占17.29%;农林水支出8710.01万元,占74.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0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519.99万元,占4.45%。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25.14万元、津贴补贴211.15万元、奖金1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5.2万元、绩效工资1846.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8.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1.95万元、抚恤金18.71万元、生活补助123.55万元、住房公积金519.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4万元。  

公用经费77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36万元、印刷费4.92万元、水费4.16万元、电费14.58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20.8万元、维修(护)费24.25万元、会议费21.78万元、培训费8.81万元、公务接待费60.55万元、专用材料费16.03万元、劳务费19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33万元,比2015年减少8.27万元,下降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78万元,下降18.8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节省和压缩了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55万元,下降1.7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节约和压缩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9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畜牧兽医日常工作、执法检查、动物疫苗冷藏运输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0.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1批次,5628人,共计支出60.5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畜牧兽医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04万元,比2015年减少78.31万元,下降9.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畜牧兽医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寿县畜牧兽医局公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9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畜牧兽医局(本级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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