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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3/2021-00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4-07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社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设立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专业干部及随调家属的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调解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2归口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要点  

1.就业创业更加充分。按照紧盯一个目标,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要求:一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力争达到90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0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结合“全国农民工回乡创业试点县”试点工作,计划在青海、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农民工服务办事处3个,增至18个,更加广泛的联系各地优秀儿女,在人才输出、劳动维权、招商引资等方面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17年引进回乡创业的仁寿籍在外能人创办小微企业100户以上,创办经济实体100个以上,招商引资新签约协议金额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3万元以上,确保增速8.5%,力争增速9%,一季度完成总量7668元,增速9%,实现“开门红”。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向上争取就业资金2300万元以上,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15个;完成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健全相关激励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创业优惠政策、企业吸纳优惠政策等,力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服务体系。开展各类培训1800人,其中品牌培训51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90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就业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采取集中培训、移动培训、入村培训等形式,根据不同人员类别开展多种项目的技能培训。四是加强就业平台建设,积极申报5R级人力资源市场,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场内硬件设施,坚持开展每月6日、16日、26日日常招聘会及被征地农民、企业改制等专场招聘。

2.社会保障更加全面。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做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采取“总额控费”和指标管理等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三是社会保险费代收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险费银行端代收工作,探讨银行代扣代缴及网上自主缴费的可行性,确保2017年我县社会保险费银行端代收率达到98%以上。四是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百万群众人社政策大知晓”和“百万群众社保卡应用大培训”两项行动,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继续完善“五险统征”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做好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努力做到便利、利民、惠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9%以上,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覆盖75%以上的乡镇和社区。五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76676万元(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同口径增长10%。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网络监管系统运用。开展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工作。推进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人事人才更加合理。围绕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公开招考(聘)、“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招募,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00名以上,公开招聘教师346名和辅警200名,确保人事考试安全稳定。推进人事制度、人才机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吃空饷”和临聘人员清理,严格机关事业人员日常管理、调流动、年度考核等工作,完成各级各类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定工作;做好机关事业人员正常增资审批、退休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退休管理工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积极与老干部局、退协、体协、老年大学协调,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4.劳动人事更加和谐。一是加强劳动监察和案件调处力度。抓好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各项专项检查,确保工资无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劳资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提前预警防范制度,发现苗头性矛盾激化问题,及早介入,迅速化解。认真开展查处举报投诉、行政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确保结案率98%、调解率、仲裁率分别达100%,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重点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关系问题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军转队伍稳定;强化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和谐。

5.脱贫攻坚更加深入。一是就业培训脱贫。加强对《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动态化管理,做好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工作。每月6日、16日、26日召开现场招聘会,坚持开展送岗到乡活动、贫困人员专场招聘会。扶贫对象专项培训55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在全县568个贫困村安置“六有”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人员1136人。二是医疗保障扶贫。做到医疗保障扶贫“五个全覆盖”。即分片包户、缴费扶持、医疗服务、医疗脱贫专项基金、医疗救助拓展减负全覆盖。组建十个工作组,对接60个乡镇,精准开展医疗保障扶贫服务工作,实现底数清、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参保率、覆盖率、扶持率“三个100%”。对在县域内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不缴纳预付款、报销不设起付线、先诊疗后结算,就诊实行“十免四补助”。设立医疗脱贫专项资金,保障在县域内住院费用个人“零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维持诊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积极协调县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单位,整合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门诊特殊救助等政策。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政策为手段、以保障为根本的医疗保障脱贫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联系帮扶脱贫。开展“决胜脱贫攻坚齐参与活动”,制定联系帮扶计划和联系乡镇、联系村脱贫计划,深入联系乡、联系村开展调研,建档立卡,分类建立贫困户数据信息库,逐户制定扶贫计划,做到“一户一策”。建立贫困救助台账。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识经镇七里村、中岭村、大柏村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确保部门联系帮扶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的管理服务,确保完成2017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6.党风廉政更加严肃。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坚持融合引领,加强党委、机关党委建设,认真践行“六实”党建工作法,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和宣传思想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征地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成全县机关党建示范单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准则四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等纪律作风制度规定。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加强检查督办力度,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县乡村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100%,标准化率98%。开展“行政效能大提升”活动,强化信息外宣法制宣讲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省、市、县下达的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机结合,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研究制定《纪律作风建设方案》,完善局谈心谈话全覆盖方案,坚持“四个当天”制度,实行“一事一格、一日一页、一月一册、股室周评、局分管领导月评、局班子季评”的“一记三评”台账工作法。坚持开展走基层、“五必送、五必访”、志愿者服务、“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百姓永在我心中”、联系乡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中心主任大厅坐班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力整治慵懒散浮拖,加强督查考核,坚持每周督查,每季通报处置。形成年终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加减分制度,与年终考核二次分配挂钩,切实转作风、惠民生、优服务。

二、部门概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单位9个,局机关、就业服务管理局、医疗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即就业服务管理局、医疗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3个,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没有独立的事业单位2个,即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37.08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229.18万元,增幅为10.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437.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37.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4.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4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专项业务项目、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4.0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40.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9.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46万元,机关服务支出5.00万元,就业管理事务303.38万元,社保经办机构1064.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3.13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7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9。  

(二)医疗卫生支出9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5.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7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122.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2.64万元、津贴补贴164.55万元、奖金1.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41万元、绩效工资171.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99万元、生活补助1.90万元、住房公积金122.40万元。  

公用经费38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14万元、印刷费14.65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6.81万元、电费22.00万元、邮电费12.16万元、差旅费88.50万元、维修(护)费15.54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60万元、培训费12.20万元、公务接待费17.90万元、被装购置费0.50万元、劳务费21.10万元、工会经费11.95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9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0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40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21.60万元,减少26.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21.00万元,下降61.7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数;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40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0.60万元,减少了1.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仅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检查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8.4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89批次,5535人,共计支出48.4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6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6.70万元,减少了17.2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不再由原单位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政府各部门办公用品,购买时均在预算指标内报国资等部门审批登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公务用车2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  

  
附件【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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