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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local-1718/414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7
 发布机构  县委组织部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仁委办〔2002〕21号文件,设立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为县委组成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提出乡镇和县级部门、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负责县和区工委、乡镇机关有关干部的备案备查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局、区工委和乡镇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等。 

(四)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等。 

(五)参与制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和内调干部的接收安置、公选领导干部、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等。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知识分子的牵头抓总工作。 

(八)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九)承担县直属机关工委工作职能,负责县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委组织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联络办和县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挂靠县委组织部,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县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单位行政编制26人(含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联络办,简称党联办2人),参公编制4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下属事业单位流动党员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人。目前实际在编人员20人,临聘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725.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支出合计72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5.8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0.55%;财政拨款支出725.87万元,与2015减少4万元,下降0.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万元,下降0.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43万元,占96.08%;医疗卫生支出11.98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占2.27%。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97万元、津贴补贴45.46万元、奖金54.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83万元、住房公积金16.46万元。 

公用经费21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万元、印刷费45.34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4.08万元、邮电费5.24万元、物业管理费1.39万元、差旅费16.74万元、维修(护)费56.93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30.47万元、培训费5.87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工会经费6.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8万元,比2015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4万元,下降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下降3.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制度更加完善,“三公”经费的管理更加规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调研及督查、干部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65人,共计支出1.7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8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89万元,增长361.9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工资调标,县、乡、村三级领导班子换届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本级)(00857009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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