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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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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县关于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工业园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 3.负责园区的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向园区集中。 4.负责园区交通干道的规划与建设。 5.协调园区内供排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6.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等核准工作。 7.协助投资商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手续。 8.负责园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工作。 9.按照规定处理好园区内各企业的涉外事务。 10.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园区25平方公里总体规划。 2.完成园区1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完成园区1.5平方公里的城市局部设计。 4.完成仁简快速通道的前期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2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8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1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0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增长22%;财政拨款支出122.0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增长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1万元,增长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8万元,占59.45%;城乡社区支出49.50万元,占40.55%。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7万元、津贴补贴14.91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万元。 公用经费7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7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22.42万元,委托业务费29.50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万元,比2015年增加2.18万元,增长107.9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增长107.9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园区规划启动,涉及业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未安排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8万元,比2015年增加41.9万元,增长136.5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公有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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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仁寿)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决算相关表册(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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