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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6 作者:杨飞文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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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党委,政府,人大,党政办,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农业发展中心,计生办。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乡党委、政府根据虞丞实际,研究确定了9项重点工作,由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目前重点工作已完成。 1、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圆满通过验收。 2、顺利完成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村两委换届工作有序推进。 3、脱贫攻坚完成脱贫39户、100人,易地搬迁78户、184人,冒水、丞相村贫困村达到摘帽标准、盐硝村通过市级验收,已达标。 4、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全乡党员干部讲政治、讲规矩、讲党性、讲纪律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升。 5、乡政府制定8条规章制度,抓好干部管理,实行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值班制度、会议制度、请假销假制度等。 6、继续打造爱国主义教育暨廉政教育基地。 7、规划好虞丞乡樊家至景贤公路建设。 8、大力推进全域安全饮用水长藤结瓜工程。争取全域安全饮水资金13余万元,提前实现村村通黑龙滩自来水,配套资金维修原有水管,逐步推开到社入户工作。 9、完成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争取“五小水利”和各类水利资金1000余万元,更换提灌输水管,整治山坪塘51口,新建蓄水池170口,引水渠道8公里。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11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支出合计11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2万元,占46.8%;项目支出590.28万元,占53.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0.4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84.61万元,下降38%;财政拨款支出1795.09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684.61万元,下降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7.81万元,增长4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虞丞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22万元,占64.5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8万元,占9.9%;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占0.97%;城乡社区支出32万元,占2.94%;农林水支出205.47万元,占18.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虞丞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66万元、津贴补贴74.8万元、奖金5.4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生活补助123.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6万元。 公用经费8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6万元、印刷费1.2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78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2.32万元;差旅费17.5万元;会议费1.11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3.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万元,比2015年增加0.2万元,增长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增长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创建安全社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80人,共计支出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工作耽误时间所产生的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虞丞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虞丞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7万元,比2015年增加14.38万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为创安全社区广告制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虞丞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虞丞乡公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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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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