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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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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 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作的政策措施。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4.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电影、新闻出版重大工程设施建设,拟订文化、艺术、影视、出版市场发展规划。 5.管理社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管理所。 6.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艺术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管理职责。 9.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关及业务的监管。 10.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组织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监督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11.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12.管理指导书让发行事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县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的管理,负责对全县印刷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13.指导、管理全县对以及港澳台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 ,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创建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抓手,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2)加强文化惠民项目建设。(3)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2.以文化立人和精品创作为导向,推进仁寿文世繁荣发展。 (1)文艺队伍不断壮大。(2)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3)大力开展文艺创作活动。 3.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重点,努力彰显仁寿文化内涵。 (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2)着力抓好文物保护工作。(3)切实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4.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不断提高文化市场和等来监管水平。 (1)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2)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3)“扫黄打非”常抓不懈。(4)广电待业管理规范有序。 5.以加快发展文化服务业为先驱,逐步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 (1)文化产业项目有序推进。(2)大力发展有形市场。(3)积极鼓励大从创业。 6.以大力推进机关建设为根本,为“文化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部门概况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81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0.7万元,占73%;上年结转1287.47万元,占27%。 2016年支出合计448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64万元,占31%;项目支出3078.9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30.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399.4671万元,下降29%;财政拨款支出4482.5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1242.0503万元,增长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00.0503万元,增长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文广新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4.18万元,占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万元,占0.0055%;医疗卫生支出68.84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45.19万元,占1%;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文广新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7.53万元、津贴补贴69.9万元、奖金98.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7.62万元、绩效工资98.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2.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76万元、抚恤金23.61万元,住房公积金45.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7万元。 公用经费19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9万元、印刷费8.91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8.84万元、邮电费5.84万元、差旅费52.34万元、维护(护)费11.59万元,会议费3.66万元、培训费14.6万元,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劳务费21.05万元、工会经费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比2015年减少13.556万元,下降5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下降7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制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1万元,下降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到省、市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516人,共计支出8.2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广新系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文广新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393万元,比2015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文广新系统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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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公开汇总).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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