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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null/2017-001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27
 发布机构  县国土资源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方针。 

2.编制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初审、预审;。 

3.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4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4605公顷。 

二、强化用地保障。全年批回建设用地3500亩,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三、强化土地经营。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净地出让,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总价款30亿元。 

四、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全年实现新增耕地2000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万亩;验收双挂钩项目2个,实现建设用地周转指标500亩。 

五、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稳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争取完成项目初验。 

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县、镇(乡)、村、社四级联防体系,全年完成2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目标任务,实现汛期“零伤亡”目标。 

七、强化信访维稳。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化解一批涉土信访案件,全面完成信访维稳工作目标。 

八、强化“三个模范”创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群众权益等三个模范创建工作。 

九、强化执法监察。全面完成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执法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统征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基层国土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国土局公务员编制24人,统征中心事业编制18人、地环站事业编制3人、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70人、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9人、基层国土所编制21人。系统在职162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58人,事业人员10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861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11.85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186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84万元,占8.2%;项目支出17087.01万元,占9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611.8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6247.28万元,下降46.6%;下降原因为征地拆迁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8611.8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6247.28万元,下降46.6%。下降原因为征地拆迁成本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39.41万元,增长137.24%。增长原因新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60.61万元,占93.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0.095%;医疗卫生支出73.59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94.04万元,占3.32%。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财决公开3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8.38万元、津贴补贴335.9万元、奖金16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9万元、生活补助0.66万元、住房公积金94.04万元。 

公用经费2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4万元、印刷费12.89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0.7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差旅费43万元、维修(护)费13.6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8.9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8万元,比2015年增加19.94万元,增长5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增长26.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新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增长74.7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新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3321人,共计支出3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0.9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3万元,比2015年减少943.23万元,下降78.96%。下降的原因为去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加入了人员经费,导致今年下降比例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国土局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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