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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残联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
2019-09-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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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残联负责各类残疾人辅具需求的筛查,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经费,购买所需辅具,依托专业机构开展适配评估和配发等工作,做好受助残疾人的跟踪随访及后续服务,依托全省“量服”平台完善辅具服务数据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川残函〔2017〕91号)、《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2018年十大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的通知》(仁委〔2018〕80号)中关于“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根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按进度申请及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三年全覆盖,2018年计划在31个乡镇(含2017年3个试点乡镇)实施,2019年实施29个乡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8年计划在31个乡镇开展辅具适配全覆盖工作,对辖区内95%以上有辅具适配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等贫困残疾人进行基本型辅具适配,覆盖人数不低于2300人,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通过配置基本辅具,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辅具平均标准为500元/件,每位残疾人适配辅具在3件以内。年初计划2300人,安排资金155.2472万元。实际完成发放2755人,人均1-3件,654元,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均符合有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 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19〕1号),县残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照资料清单,收集基础资料,根据自评提纲,完成自评报告交评价组,及时根据反馈信息整改,所有工作完成后资料归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执行中根据中标价据实安排项目资金147.7472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资金150万元,执行中根据中标价据实安排项目资金147.7472万元;在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辅具适配专项资金7.5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
2.资金到位。中央专项7.5万元及县级配套资金147.7472万元,合计155.2472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为稳步推进该项目工作,我县第一批在三个乡镇试点,第二批覆盖28个乡镇。全部采取招标采购,第一批中标价226675元,第二批中标价1325797元,合计1552472元,全部按规定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仁寿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在31个乡镇实施,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派出专业队伍,对需求对象逐一筛查,提供评估结果,统计汇总后,实行网上招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发放,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四川省“量服”平台。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主管单位全程参与项目实施每个环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6月完成第一次招标,共采购 354 件辅具,验收合格后在7月前完成发放。2018年10月23日完成第二次招标,共3295件辅具,验收后于11月完成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配置基本辅具,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受益残疾人及家属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为残疾人配发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项目决策正确可行,为残疾人直观解决所盼所需,得到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赞誉,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对残疾人基本辅具使用情况未实行回访,对残疾人使用基本辅具情况未进行动态掌握。
(三)相关建议。
一是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管理制度。对残疾人基本辅具需求、辅具发放、使用及损坏情况等进行台账管理。二是争取在2019年实现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全覆盖后,进一步争取省、市、县的项目支持继续实施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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