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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仁寿县高家镇场镇垃圾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
2019-09-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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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仁寿县高家镇场镇垃圾治理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申报由上级有关部门实行统一购买社会服务,实行招标确定。资金批复,2018年年初预算下达资金317000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具体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细化为:东至加气站(高三路路口),花园社区办公室广场尾,南至文高路桥尾,西至高英路桥尾,文化街尾(河畔雅居),高中路土门嘴,北至高战路桥,王家坳口渡槽尾,河道文高路桥头至高战路桥,含街道,市场,背街小巷,空地道路.场镇常住人口0.5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场镇面积约1.5平方公里.场镇至县垃圾场运输距离30公里。 (一)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 (1).主要道路与各类广场地面不得有人畜粪便;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不得超过4处/1000 ㎡,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 500pxx500px)、积水不得超过0.09㎡(约750px><750px);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每类不得超过5处/1000 ㎡,砖头石块类杂物不得超过4块/1000 ㎡。 (2).次要道路不得有人畜粪便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明显污物;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不得超过3处/1000 ㎡,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 ㎡(500pxx500px)、积水不得超过0.16 ㎡(约1000pxx1000px);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每类不得超过6处/1000 ㎡,砖头石块类杂物不得超过5块/1000 ㎡ 。 (3).道路附属设施(道牙、路灯、护栏、井盖、雨水田、树池盖板、公告牌、宣传栏和道路指示牌等)基本保持清洁每l00m道路上,有积尘、污泥的相应设施不得超过2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3处。 (4).上下水道确保通畅,有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按时清扫保洁,转运垃圾;公厕内外地面无残留粪便、无蛛网、无积灰,烟蒂、痰迹和废纸垃圾母类不得超过l处,公厕应定时消毒,确保基本无蚊蝇蛆虫、污垢和恶臭。 (5).绿化带内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随产随清,不得有宠物粪便、烟头、纸屑、瓜皮果核等垃圾杂物,不得有废物堆料,植物叶面不得有积灰、痰迹,树干不得有污痕和树挂。 (6).环卫设施保洁。垃圾池外壁不得有明显积尘,设置点及周围2~3m内无垃圾、污水、积泥、灰带等污迹污垢,无焚烧痕迹,无恶臭,夏季每周药物消杀蚊蝇等。中转站周边无外溢、无焚烧痕迹,周边无积水、无乱堆乱放现象,夏季每周药物消杀蚊蝇等。垃圾车在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垃圾收集车辆无破损,每周清洗一次,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 (7).清理门市、墙壁、电杆等上的“牛皮癣”小广告,确保场镇区域内无乱贴乱画现象。 2.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 (1).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池、中转站等不得爆满、外溢。 (2).全面清扫时间结束后为第一次集中收集垃圾时间,中转站满及时转运至大化垃圾填埋场。 (3).垃圾转运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作业,严禁垃圾抛、洒、滴、漏。 (4).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垃圾转运完后及时清扫设施周边垃圾,保证作业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 (二)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 (1).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池、中转站等不得爆满、外溢。 (2).全面清扫时间结束后为第一次集中收集垃圾时间,中转站满及时转运至大化垃圾填埋场。 (3).垃圾转运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作业,严禁垃圾抛、洒、滴、漏。 (4).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垃圾转运完后及时清扫设施周边垃圾,保证作业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 1、本合同服务费周总额(含税价)为3332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 2、甲方每月付乙方外包费用27766.67元(大写:贰万柒仟柒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 乙方信息如下: 户名:【成都海川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51050169710800000495】 纳税人识别号:【91511421MA63RA2919】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街路三段】 联系电话:【手机-18381******】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收到年初预算下达资金317000元,合计资金317000元,资金计划与到位金额相互,到位率百分百,乡政府自筹配套资金16200元。配套资金16200元也全部到位,全年支出333200元,全部支付,无拖欠。 2.资金使用。严格合同条款规定,每月按时拨付27766.66元,资金开支范围合理、标准准确及支付进度及时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设立项目资金专用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成立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分管大调解中心副主任王建军为组长,成员有张国兵,夏强,吴定洪,何永康;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清扫作业周期,按照早上清扫、白天保洁的原则安排,每日上午6:00至8:00点全面清扫一次,下午l 3:00至1 5:00点再全面清扫一次,每日6:00-20:00除全面清扫时间外为巡回保洁时间(作业时间可根据特殊情况或季节变化进行调整)。遇严重污染、季节变化、迎检等特殊情况应增加普扫人员和次数。 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除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双方协商一致网意变更或解除外,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和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约定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款3%违约金。 4、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款3%违约金。 5、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奖惩措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县评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差乡镇”一次,是乙方责任的甲方处罚承包方县上处罚金的50%,若被市评为“十差乡镇”一次,是乙方责任的甲方处罚承包方市上处罚金的50%,若被县评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乡镇”甲方奖乙方县治理办奖励资金的50%,若被评为市“十佳乡镇”一次,甲方奖乙方市治理办奖励资金的5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实行场镇卫生社会化购买服务后,政府避免了多头管理、人情管理等弊端,政府与公司能够有效配合,切实推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公司能够实行制度化管理,卫生保洁实行分区专人保洁,保洁人员充足,着装整齐、每天定时清扫,基本能实现及时转运,场镇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公司加强督查,提高了保洁质量。 二是政府加强监管,积极指导和配合公司开展场镇管理和保洁工作。同时在全镇范围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取得。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场镇,街道,公路天天清洁卫生,干部街道居民群众十分满意。 四是项目支付全部每月按时付款,全年无拖欠。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巡回保洁存在有不及时的现象。 2、中转站管理存在混乱现象,经常出现满池外溢的情况发生。 (二)建议。 1、配齐人手,加强巡回保洁。 2、配备专人管理垃圾中转站,保证垃圾池垃圾不外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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