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 ||||||||||||||||||
2021-08-05 作者: 点击数: | ||||||||||||||||||
|
||||||||||||||||||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85.6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级资金1136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中央资金325.6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36201959 意见收集人:陈波,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仁寿县金马路144号。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仁寿县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
||||||||||||||||||
附件【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xlsx】 附件【附件2: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