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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财政局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的报告 | ||||||||||||||||||
2022-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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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绩效目标任务下达和完成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283.64万元,包括中央资金1487万元(其中1427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60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省级资金739万元(其中65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80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市级资金1057.64万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充资金)。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完成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任务为:完成650户租赁补贴发放;改造老旧小区81个,改造户数3116户。 2021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实际发放租赁补贴650户;改造老旧小区81个,改造户数3116户。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我县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并对此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仁寿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20〕29号)文件精神,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为标准,秉持严肃严谨的工作态度,多次实地考察验证,并采取账册核查、资料查阅、群众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对我县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自查自评。 (三)分析评价阶段 对照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严格按照每一项指标评分标准打分,做到不错项不漏项。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管理情况 1. 资金保障情况。2021年,我县共筹集到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3591.3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87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39万元、市级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充资金1057.64万元;县本级安排支出资金20307.72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公共租赁住房购置及装饰装修、发放租赁补贴、老旧小区改造。 2. 管理合法合规性。2021年,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到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1. 政策和规划公开。我县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社、社区公示栏等地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价方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年投资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度情况、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知晓度,让住保政策公开透明。 2. 工程质量严格把关。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由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严把工程质量关,质量均达到要求。 3. 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我县按要求及时报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客观真实。 (三)项目效益情况 1.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成情况。2021年我县计划改造81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3116户、共改造房屋214栋建筑面积31.95万平方米。81个老旧小区均按计划全部开工,2021年年底81个老旧小区全部竣工,改造完成户数3116户,房屋214栋建筑面积31.95万平方米。 2. 公租房保障情况。2021年全县应保家庭3536户(实物配租2886户、租赁补贴650户),已保家庭户数3536户(分配入住2886户、租赁补贴650户),已保占应保家庭比率为100%,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住建汇同财政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新标准将租赁补贴从6元/月·平方米提高到10元/月·平方米,家庭最高保障面积从50平方米提高至60平方米,新标准从2022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将极大缓解我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经济生活压力。 (四)居民满意度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98%。造成未完全满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租赁补贴居民有实物配租需求,但未能得到全部满足;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满意度为99%,未完全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改造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部分居民额外需求。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 我县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决策科学,符合仁寿县实际情况;在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项目管理工程进度符合预期计划,项目质量合格;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齐头并进。 (二)自评结论 仁寿县2021年公租房保障和老旧小区改造综合得分98分,扣分项:由于我县新增住房供应总量较大,县级财政资金有限,“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只能达到10—20%,无法达到更高占比;老旧小区中相当一部分为非独立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未达年度计划比例。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为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为今后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改进完善建议。 附件:仁寿县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仁寿县财政局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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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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