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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 ||||||||||||||||||
2024-12-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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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仁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共有2个,项目总投资9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70万元。分别是仁寿县藕塘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齐心村)、仁寿县彰加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意村)。截至目前,2024年的2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工程均已完工,已拨付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66.5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付率已达到86.56%,达到省以工代赈办拨付进度达到75%的要求。其中,仁寿县藕塘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齐心村)已拨付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5.9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付率为87.25%,仁寿县彰加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意村)已拨付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0.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付率为85.87%。 二、项目成效 (一)资金保障 我县在收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下达到项目乡镇,资金文件收到后,2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我县。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进一步规范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9〕30号)要求,一是建立县级以工代赈项目库,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动态跟踪管理项目进度,明确入库项目名称、建设时限、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及构成、建成内容、劳务报酬和资金来源渠道等内容,确保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有章可循,提升了项目谋划储备准确性和成功率。二是加强项目前置性工作核查。积极组织开展储备项目实地踏勘前置性审查,核查前期手续、资金投向等情况,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完善,达到资金下达即可开工建设。经自查,我县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均来源于县级项目库,入库项目均做到及时充分,入库程序基本规范,实施内容完整真实,具备资金下达即可开工实施的条件。 2.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一是明确目标内容。在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20%,且在项目实施中坚持“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二是强化过程监管。通过月调度、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时抽查项目是否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确保赈济作用充分发挥。三是积极组织验收。严格落实省、市发改委关于以工代赈项目验收相关要求,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及使用等方面开展验收,对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群众技能培训、折股量化分红、促进群众就业、公益岗位设置、壮大集体经济、特殊群众(半劳动力、弱劳动力)赈济等以工代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23〕26号)要求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个公示”制度。开工前公示项目名称、计划下达文号、项目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来源等信息;实施期公示项目名称、中央到位资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情况、发放劳务报酬金额等信息;建成后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信息。二是设立永久性公示牌。项目建成后在项目地均建立永久性公示牌,明确将项目名称、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标准、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后续管护单位、监督电话等关键信息作为必须公开内容。 4.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①县乡村振兴局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定期开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跟踪督促;县财政部门会同衔接资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跟踪督促。 ②针对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③全国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无反馈问题。 (三)使用成效 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经前置性审查,一是所有项目实施方案中已专门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标准不得低于财政资金20%,明确项目拟用工的工种和工时,拟吸纳当地务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明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同时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专门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二是项目已完成规划、用地、环评等必要前期手续及实施方案的批复;三是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全县2024年2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总计发放劳务报酬274.317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70万元的35.62%,带动群众务工496人,远远超过每百万中省资金带动务工群众30人的标准。 1.仁寿县藕塘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齐心村)。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下达仁寿县藕塘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财政资金385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生产道路8.2公里,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0.2米,垫层0.15米厚级配碎石,同步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242人,发放劳务报酬135.5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的35.2%。该项目的建设实现齐心村重点群众及特殊困难群众等137户398人受益;建成后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资金分红。 2.仁寿县彰加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德意村)。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下达仁寿县彰加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财政资金385万元,该项目已完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村社道路7.9公里,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0.2米,垫层0.15米厚级配碎石,同步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254人,发放劳务报酬138.77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的36.04%。项目建成后惠及德意村重点群众及特殊困难群众等176户560人;根据建成项目情况针对已脱贫户、易返贫致贫监测户、易地搬迁户等重点群众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 (四)加减分。无 三、主要问题 无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跟踪督促。成立以工代赈工作推进专班,坚持每月对以工代赈项目进度、劳务报酬发放、资金支付、组织群众务工等进行调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项目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严格按标准施工,积极开展培训,学习以工代赈政策、工程施工建设、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抓实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质量水平。 (三)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确保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坚决做到进度不落后,款项不滥拨。 (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乡镇分管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干部及项目办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能力。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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