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县商务局关于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
2018-12-07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外经贸事业发展,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8】5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足球即时比分<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14】163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一)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1.积极主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支持参加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相关企业。2.鼓励拓展和提升对外贸易,促进优化贸易结构。(1)促进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承接加工贸易、外资转移,形成“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外贸协调发展新格局。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参加大型国际展会等。支持有外贸发展潜力的企业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2)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帮助外贸中小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参加国际性展会,重点支持南向市场拓展,对受贸易摩擦影响大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3)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制订和认证、知识产权申请、外贸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发挥对外贸创新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4)鼓励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完善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5)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按照市场化方式促进桑蚕地规模化集约化,提升产业技术、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二)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1.发挥重点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品牌建设推广、贸易促进等公共服务。2.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新兴企业服务贸易发展及海外服务市场开拓。3.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三)鼓励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1.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的境外并购,优化全球布局,打造国际品牌。2.完善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对外劳务扶贫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咨询、素质培训、权益保障、规范引导等服务功能,实现跨区域提供服务。 二、申报条件:1.进出口获权企业。2.符合资金支持重点的企业。3.2017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日期间产生的相关项目(注: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已享受过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内容: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4.海关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6.发票 7.付款凭证8.合同9.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四、申报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6日 五、报送形式和地址:以纸质形式报送至仁寿县商务局对外贸易经济股 六、联系人:王德云 18090****** 林港 15298******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