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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
2019-07-23 作者:扶贫开发指导股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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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三、项目主管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资金监管单位 仁寿县财政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 (一)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 53个镇乡人民政府 (二)精准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汪洋镇、天峨镇、禄加镇、板桥乡、宝飞镇、富加镇、满井镇、曹家镇、宝马镇、虞丞乡、涂家乡、兆嘉乡、大化镇、文宫镇、方家镇、珠嘉镇、钟祥镇、彰加镇、始建镇、龙正镇、慈航镇、景贤乡共计22个镇(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建设地点 发展种养殖业直补到户项目在53个镇(乡)379个村的6915户贫困户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汪洋镇翻身村,天峨镇坳塘村,禄加镇光辉村、冲锋村、盈坪村,板桥乡朱家村,宝飞镇红花村、印河村,富加镇音堂,满井镇胜利村,曹家镇共峨村、高河村、东联村、清泉村,宝马镇军旗村,虞丞乡盐硝村、反封村,涂家乡凉水村,兆嘉乡辉煌村,大化镇劳动,文宫镇安顺村,方家镇甘泉村,珠嘉镇踏水村,钟祥镇青石村、中华村,彰家镇楼影村,始建镇杨泗村,龙正镇全兴社区,慈航镇观音村,景贤乡柏柳村、马贤村等22个镇(乡)31个村实施。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种植业项目。新规划种植水果、经济作物1580.7亩,其中:枇杷80亩、柑桔1023.9亩、梨子13.5亩、桃子43.5亩、李子193.1亩、樱桃5亩、核桃60.7亩、花椒151.5亩、竹子9.5亩。 (二)养殖业项目。新规划养殖牲畜252942头(只),其中:养牛113头、养羊2137只、养猪15057头;新规划养殖小家禽235635只。 (三)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安排637.425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四)基础设施项目。新规划硬化村、社道路21.3015公里,整治道路2.8公里;新建蓄水池2口、整治山坪塘8口。具体建设规模最终以勘测设计为准。 八、项目建设补助标准 (一)种植业补助标准。新规划种植枇杷、柑桔、梨子、桃子、李子、樱桃、核桃、花椒、竹子按0.05万元/亩补助。 (二)养殖业补助标准。新规划养殖牲畜、家禽具体标准为:牛0.1万元/头、猪0.05万元/头、羊0.05万元/只,家禽0.05万元/30只。 (三)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仁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5〕121号)及相关省、市、县文件要求执行。 (四)基础设施补助标准(概算)。村道硬化48.6万元/公里,社道硬化37.8万元/公里,村道硬化48.6万元/公里,道路加宽(1.5米)16.2万元/公里,道路加宽(2.5米)27万元/公里,新建蓄水池3.5万元/口,整治山坪塘4-8万元/口。 九、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精准到户安排资金1923万元(精准到户产业发展资金1285.575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户种养业发展;精准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637.425万元),占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46万元的70.02%;基础设施安排资金823万元,占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46万元的29.98%。 十、项目建设方式及程序 (一)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1.农户申请。乡镇按照仁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的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会书面申请。 2.入户调查。各乡镇指导村“两委”根据贫困户申请,逐户调查摸清产业发展具体需求,对照补助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填报《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表》。 3.编制方案。各乡镇指导村“两委”以村为单位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民主审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本村的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一事一议决议书”报镇(乡)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同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5.足球即时比分。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所在镇(乡)、村(社区)负责对项目补助标准、实施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6.检查验收。项目按照贫困户申请、村检查验收、村张榜公示、乡镇验收、县级抽查验收的程序进行。 7.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直补到户。 (二)精准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项目 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按照仁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5〕121号)及相关省、市、县文件要求执行。 (三)精准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 1.县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省下达资金额编制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相关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市县级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项目情况。 3.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相关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4.编制方案。相关乡镇政府按规定招标或采购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并组织设计文件审查后,将项目设计资料和审查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 5.预算财评。乡镇政府将设计编制的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6.招标管理。凡单项资金达到招标或采购标准以上的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相关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和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7.合同签订。相关乡镇政府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8.施工管理。相关乡镇政府将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乡镇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初验。项目竣工后,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局组织终验。 10.项目终验。县农业农村局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终验。 11.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在终验后三个月内将项目竣工资料送县审计局审计。 12.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十一、项目组织保障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乡镇、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乡村两级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十二、项目资金保障 下达仁寿县的207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单独安排项目管理经费。为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实施,由县财政配套规划编制、项目评审、设计监理、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经费30万元以内据实解决。 附件:1-1.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分乡镇汇总表 1-2.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分村汇总表 1-3.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明细表 2.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 2.1-2.31仁寿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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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方案附件.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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