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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财政代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
2019-05-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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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26号)预拨我县2019年省级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917.18万元,其中用于医保代缴资金666.55万元。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审定同意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请解决2019年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的请示》,安排2152.143万元用于代缴2019年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上级资金666.55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5.593万元。 根据仁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扶贫资金项目足球即时比分实施细则>的通知》(仁脱领办〔2018〕65号)要求,现将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财政代缴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28—36201959。 附件:2019年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分配表
仁寿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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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19年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分配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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