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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9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
2019-10-23 作者:扶贫开发指导股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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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 三、项目主管单位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资金监管单位 仁寿县财政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 (一)精准到户小额扶贫贷款贴息 60个镇(乡)人民政府。 (二)优势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主体 宝飞镇、大化镇、文宫镇、富加镇、曲江乡、方家镇共计6个镇(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建设地点 优势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在宝飞镇(印河村),大化镇(寒保村、龙门村),文宫镇(安顺村),富加镇(音堂村),曲江乡(水池村),方家镇(东岳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优势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规产业道路5.7085公里,新建蓄水池4口。具体建设规模最终以勘测设计为准。 八、项目建设补助标准 基础设施补助标准(概算)。产业道路硬化(3米宽)32万元/公里,新建蓄水池3.5-5万元/口。 九、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精准到户小额信贷贴息补助300万元,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的60%;优势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00万元,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的40%。 十、项目建设方式及程序 (一)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贷款贴息要求直接兑现到贫困户一卡通。 (二)优势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县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市下达资金额编制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到相关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市县级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项目情况。 3.项目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相关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 4.编制方案。相关乡镇政府按规定招标或采购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并组织设计文件审查后,将项目设计资料和审查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 5.预算财评。乡镇政府将设计编制的预算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6.招标管理。凡单项资金达到招标或采购标准以上的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相关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和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7.合同签订。相关乡镇政府严格按规范合同文本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8.施工管理。相关乡镇政府将项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乡镇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归档,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初验。项目竣工后,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汇编验收资料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终验。 10.项目终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终验。 11.项目审计。终验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在终验后三个月内将项目竣工资料送县审计局审计。 12.移交管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乡镇政府与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移交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13.资金拨付。项目启动后拨付30%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拨付70%。经审计后拨100%。 十一、项目组织保障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长、县财政局局长、财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总体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乡镇、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乡村两级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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