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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对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督查 | ||||||||||||||||||
2016-09-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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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仁寿县食安委领导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上的要求,明确我县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36个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9月1日至9月13日,仁寿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36个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和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主要查看了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情况、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信息员及协管员落实情况、办公设备配备情况、工作制度上墙情况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督查情况来看,大部门乡镇均能设置独立办公室,落实责任人,明确标准化建设任务;将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议事日程,有会议部署、有检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有力;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各个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绩。 督查中发现,围绕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部门乡镇在思想重视程度、措施落实、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少数乡镇对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少数乡镇还存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仍未开展,未设置固定办公室场所,未落实主要责任人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还未上墙,对部署的工作任务,存在拖拉、推诿现象。 (二)工作台帐不齐,基础数据不清。少数乡镇未对辖区涉食单位、个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尚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掌握不够及时,了解不够全面。工作台帐不健全。 督查组在充分肯定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各乡镇: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食安办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乡镇长要亲自过问,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把标准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要按照《仁寿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二是进一步调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和基础数据,进一步了解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薄弱点和关节点。三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细查严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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