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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药监局五项举措强力整治药械虚假违法广告
2016-10-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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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药品械广告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惩治药械虚假违法广告,保护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及合法权益,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19日至10月18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药化器械监管股、稽查大队和各食药监管所按辖区负责制具体落实。印发了《仁寿县药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监测对象,落实了广告监测人员,配备了照相机、录像机、电瓶车等执法装备,形成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方案、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执法有装备的“五有”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整治在药械经营使用场所发布的有违法广告内容的宣传单、广告牌、展板等;未经审批利用药械展示会、推广会、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赠送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公众人物等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的广告;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等。

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查处,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整治期间与工商、文体等部门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整治合力。

四是健全机制,标本兼治。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整顿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坚持“打击和建设并举、处罚和教育结合”,综合运用约谈告诫、督促整改、移送处理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多种手段,明确区分一般性违法与严重违法处理界线,做到既整治违法行为,又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宣传,群防群治。以“仁寿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七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药用械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用械意识,加强公众对虚假药械广告的防范,自觉抵制各种虚假广告的诱惑,斩断违法广告利益链条。通过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12331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微信群等多种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虚假药械广告工作中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械安全、监督药械广告的良好氛围。

整治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38户次,收缴违法广告展板25个,违法广告宣传资料20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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