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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药监局联合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对食盐批发企业进行检查 | ||||||||||||||||||
2018-02-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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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确保春节期间食盐供应和使用安全,2018年2月12日,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对城区食盐批发企业进行检查。 在检查点,检查组积极向群众、企业管理人宣传盐业体制改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讲解加强食盐销售管理和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食盐批发企业的仓储情况、销售情况、营业执照、进货渠道进行认真审查,重点检查每批调入食盐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入库时的质量验收记录,对无合格检验报告、无入库质量验收的食盐不得销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在检查食盐批发企业的仓储情况时,发现食品摆放离地离墙不足十公分,立即对管理人提出并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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